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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作为社会发展、人际交融的媒介和符号,它的传播和交换在某种程度上为人类文明得以延续提供了可能。有人认为现代音像合成技术的诞生给我们的生存方式带来了结构性变化,它使我们获取信息的手段更加多元、便捷。但是电视“双刃剑”一样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不同的传播内容、传播方法和手段,产生了不同的社会作用。正面来看,对“真善美”的宣传可以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各种知识的传播有助于人们对世界的了解,对弱势群体的关注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对社会黑暗面的揭露可以弘扬人间正气等等;从反面来说虚假新闻、低俗节目、暴力色情等等又给社会稳定造成隐患。电视新闻道德冲突的因为,既有社会矛盾反映在媒体传播的过程中的外因,又有新闻事业自身发展遇到矛盾和冲突的内因。不可否认,伦理问题的核心是“人”,所有的伦理问题都是人类在社会生产活动过程中围绕着“人”的责任和义务展开的,电视新闻伦理自然也是在新闻从业人员与外界交流和沟通的新闻实践活动中产生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