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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是一种特殊商品。烟草行业在我国是一个十分特殊而重要的行业。一方面,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已成为共识,吸烟与健康问题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世界卫生组织《控制烟草框架公约》签署之后,作为世卫组织成员,我国政府必须对烟草行业的发展进行一定的限制。另一方面,我国目前有3.1亿烟民,巨大的消费群体所带来的巨大市场需求,在客观上为国家的财政带来非常丰厚的收入。因此,一直以来,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的是“寓禁于征”的高税收政策,并且实行严格的“专卖管理制度”。 我国烟草行业自1982年实行专卖制度以来,获得了持续而稳定发展的同时,也为各级财政做出了巨大贡献。2000年以来,烟草行业以每年200亿元的速度增长。1982年以来,累计实现利税1.4万多亿元。目前,烟草在我国的各级财政中都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甚至在不少的地方,烟草成为当地政府主要的财政来源,处于支柱地位。2003年,我国烟草行业实现的税利高达1689.7亿元,占到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7%左右。2004年1季度,平均每天实现税利6.3亿元。 但我国烟草行业目前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和发展危机。一个非常主要的危机来源就是卷烟工业企业的生产规模过小,产业布局过散,产业集中度很低,进而导致卷烟工业企业的竞争力普遍偏弱。目前我国共有卷烟工业企业120多家,按年产量3400万箱计算,平均每个企业的年产量不足30万箱。而美国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目前的年产销卷烟量则高达1800多万箱。 由于烟草行业长期受烟草专卖法的保护,中国烟草的基础-卷烟工业企业竞争实力弱的危机显现得尚不够明显,但随着中国加入 WTO,国际跨国烟草公司对中国卷烟市场的进入步伐明显加快,进而使得解决中国卷烟工业企业的产业集中度低的问题变得更加迫切。如不抓住机遇、抓紧时间,尽快解决长期存在的“散、乱、低”的突出问题,以众多的“小舢舨”是难以对付国际跨国烟草公司“航空母舰”冲击的。基于上述状况,许多行业相关人士提出了对现有中国卷烟加工企业实行集团化重组的战略构思。本文通过对WTO、WHO以及全球烟草行业公司化进程等诸多外部环境因素对我国烟草行业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卷烟工业企业同国际跨国烟草公司在竞争力实上的明显差距,提升我国卷烟工业企业的总体竞争实力、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卷烟品牌已是中国烟草的当务之急,对中国卷烟工业企业进行集团化重组,已经成为我国烟草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近些年来,中国卷烟工业企业的集团化重组实践表明,集团化重组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涉及到诸多利益主体、多方面的影响,需要认真加以考虑,必须要有很多方面的配套保障措施和细致设计,因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 通过对卷烟品牌集中度、产业集中度,以及生产规模等方面的比对,并借用了产业组织学中市场势力的概念,进而可以获得中国卷烟工业企业与国际跨国烟草公司之间存在的很大差距,这进一步验证了中国卷烟工业企业提升整体竞争实力的途径只能是尽快提升产业集中度。本文还通过运用规模绩效评价和生存技术法对我国的卷烟工业企业最佳规模进行了定量分析,可以进一步看出卷烟工业企业存在显著的规模绩效优势,但我国大型卷烟工业企业目前的生存环境亟待改善,推进卷烟工业企业集团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 本文通过对我国烟草行业以往集团化实践的分析,认为在烟草行业实现集团化重组的主要障碍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我国现行的烟草区域管理模式。现行的管理模式是省级烟草公司既管理属地的卷烟工业企业,同时又管理本辖区的卷烟销售。这一方面是地方保护、地方封锁的根源,另一方面工业企业由于长期受到保护,其竞争实力根本无法得到提高,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的意识淡漠。作为烟草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工商分离,改革的成本非常低。二是目前的财税体制。在现行的“财政包干、超额返还”财税制度下,要消除地方经济壁垒,构建全国统一的烟草大市场,以及对烟草行业进行集团化重组,其所遇到的阻力将是非常巨大的,“任重而道远”。税制改革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上届政府曾力求在解决,但遇到的阻力很大。通过引用政府“规制”的概念对地方政府干预卷烟工业企业的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可以得出由于地方政府“规制”影响的存在,一方面干扰和扭曲了烟草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另一方面又阻碍了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阻止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使得资源不能通过市场实现合理配置,并最终使得国家培育强势卷烟企业的战略构思受阻。改变分销渠道的价值取向、收缩地方政府“规制”的权利、改变“产地征税”的政策,从而对地方政府“规制”的有效限制是卷烟工业企业集团化重组进程的重要环节。 本文在对我国卷烟工业企业现状、集团化重组的必要性、主要制约因素等方面研究基础之上,结合我国烟草行业以往集团化实践,提出了我国卷烟工业企业实行集团化重组的框架方案以及解决实行集团化重组过程中具体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以实证分析为主,同时采用了部分理论分析的方法。在结论上,本文认为对中国卷烟加工业实行集团化重组是十分必要的,也具备了对卷烟加工业实施集团化重组的条件,但是实施过程中也将面临许多艰难险阻需要克服,因而必须系统地去规划并加以认真实施;本文给出了一个中国卷烟加工业实施集团化重组的系统实施方案,并且该方案的部分内容目前已经在国内卷烟加工业进行有步骤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