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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上“天然药物热”的升温,传统医药商业利用力度加大,生物盗版等传统医药不正当使用事件频频发生,传统医药保护问题引起了极大的关注。我国传统医药资源十分丰富,传统医药保护形势非常严峻。大部分传统医药未进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被无偿使用,日韩仿制中药不仅抢占了中药的大部分国际市场,而且大举进入中国,造成国内产业的巨大经济损失。药材大量出口和国内需求超过了自然的承载能力,造成野生药用动植物储量萎缩、物种濒危,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同时日韩“中医药名称去中国化”和“中医药申遗”的举动,严重损害了我国作为中医药原创国的精神权利和文化尊严。本文结合当前国际传统知识保护趋势,突出了我国传统医药保护问题的特点和重点,据此做出传统医药保护途径的选择。主张以知识产权作为传统医药的主要保护途径,以将传统医药作为传统知识的一部分纳入TRIPs作为远景目标,在目前国际保护缺乏有效机制的情况下,根据我国传统医药保护问题的地域重点,设想通过与重点国家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的传统知识保护条款实现传统医药保护制度的跨国延伸,同时结合我国传统医药保护中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其他途径以弥补知识产权制度的不足,即依据环境资源法限制中药材出口以保护我国宝贵的环境生物资源及贸易利益;依据文化遗产法为中医药“申遗”捍卫我国传统医药的精神利益和文化尊严。知识产权和非知识产权相补充;多边协调与双边突破相配合,多管齐下、有重点、有步骤的达到我国传统医药国际保护的目标。本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分四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传统医药的定义、特征、范畴以及传统医药的上位概念一传统知识及其分类。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国际上和我国的传统医药保护问题,分析了两者的不同重点。概述了传统医药保护的多种法律途径。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我国传统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介绍了国外有关立法和国内措施以及我国有关传统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对目前传统知识纳入TRIPs的国际协调做出了分析和预测。论证了通过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实现我国传统医药国际保护的可行性。第四部分论述了我国传统医药的非知识产权保护途径:依据环境资源法限制中药材出口和依据文化遗产法为中医药“申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