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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工作,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做出了突出贡献。政府购买服务是我国转变政府职能的新型政策模式和实践形式,在地方政府的服务供给形式中被广泛应用。同时,政府购买服务也是“放管服”改革的重点内容和实现路径。近年来,我国政府购买服务在市场竞争机制下运行,实现了政府与社会合作供给服务的有效模式,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市场活力。目前,我国政府购买服务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许多制度性难题,造成了服务提供的混乱和服务质量的下降。故论文的前三部分首先就国内外研究综述、“放管服”改革的背景和相关理论基础进行概述,进而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目标和制度框架展开阐述,制度框架包括主体制度、财政制度和运行环节中的制度安排;第四部分则主要阐述了我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的现状和难题,为论述制度化建设的重点问题做铺垫;并分析了相关问题出现的原因:一是因公共服务标准化问题和购买内容的边界界定问题等引起的购买内容难以确定问题;二是因缺乏法律制度规范、形式购买过多、竞争性购买过少而引起的购买方式缺乏规范问题;三是因法律机制不规范和评估机构专业性、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足而引起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四是因监督目标多元、监督依据不明、监管职权分散、监管力量不足而引起的监督管理待落实的问题。第五部分通过分析西方国家在购买内容的确定、购买方式的选择、评估机制的完善以及监督管理的落实方面的成功经验,论述我国可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借鉴西方国家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建设经验;研究的最后部分则针对制度化过程中的困难障碍探索改进与完善的可行之道,得出我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清晰界定购买内容、谨慎选择购买方式、努力完善第三方评估、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本文侧重考察“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政府购买服务中关于制度化的层面,意在关注我国当前政府职能转变阶段服务购买的现实制度安排,挖掘阻碍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制度发展的相关要素,最终以此为据梳理出升级改进和完善发展的可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