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植物新品种权是由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植物新品种权人在一定期间内对其植物新品种所享有的一种具有独占性质的所有权。植物新品种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我国作为农业和人口大国,加强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我国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从介绍植物新品种入手,推导出植物新品种权的概念,并以此为切入点,逐步理清植物新品种权的知识产权法律特征,结合国际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现状,对我国植物新品种权的立法情况、授权保护要件、基本权利构成、权利保护途径等方面进行阐述,来探讨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方向。 本文主文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基础理论。首先从感性认识的方面入手,介绍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起源、发展,来明确植物新品种的定义和国际上对植物新品种进行保护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然后通过阐述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与保护模式,来推导出植物新品种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并与一般知识产权进行了对比,来分析植物新品种权是一种独立的新型知识产权。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的基本内容,明确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现状。从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的大方向入手,介绍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立法设置。其后具体到我国植物新品种权的取得要件和基本权利构成情况,首先介绍了植物新品种权授权的范围、条件、程序和目前的授权状况,接着又分析了植物新品种权人具体的权利内容,如生产权、销售权、使用权、许可权、转让权、名称标记权等,并指出了合理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等权利限制内容。 第三部分阐述了我国对植物新品种权人进行救济、打击侵权行为的行政和司法双轨制保护途径。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是保护权利人能够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制裁侵权行为,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亦不例外。本部分重点阐述了司法保护的程序设置,探讨了植物新品种侵权归责原则行中无过错原则的适用问题,对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了分析,并列举了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同时主要就司法保护中存在的程序和实体问题进行了分析列举,并阐明了解决问题的倾向性意见。 第四部分阐述了如何来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首先从立法的层面谈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