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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是指个人对自己身心状况、人—我关系的认识、情感以及由此产生的意向(有关自我的各种思想倾向和行为倾向),或者说,自我观是个体所习得并认定的关于其自身存在的信念、态度及看法的总和。自我观包含了认识论与价值论两重内容。中国哲学的核心问题是从哲学高度追问个体生命存在的终极意义,表现出对最高价值的关注。这就使得中国古代哲学的自我观基本等同于自我价值观。李贽是中国明代中后期著名的思想家。他以一位先知先觉者的犀利眼光,致力于从道德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的理论重建,致力于自我价值的挺立。他对自我之道的探索,从幻想的天国转向现实的人间,又从伦理道德转向物质生活,从禁欲主义转向幸福主义,从群体主义转向个人主义,完成了一种新的现实人世之道的创建。本文试图从理性本质与感性存在、个体与社会、现实自我与理想自我的关系来把握李贽的自我观,从如下五个方面展开阐述。第一部分主要从社会现实、心学影响、个人遭遇三个方面分析李贽自我观产生的背景。李贽所处的时代正是明代衰乱时期,中国封建社会日趋没落,宋明道学进一步与封建统治结合,取得独尊地位,充分暴露其反人性、远离现实生活的虚伪本质。而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的萌芽,又使得中国传统社会开始进入向现代化转型的早期阶段,张扬自我、挣脱桎梏、摆脱外在天理对个体的压抑,在王阳明提出良知之学时,已呈现出较为明朗的状态,至李贽时则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外,故乡泉州开放的环境,特殊的家世及坎坷独特的人生经历,也直接影响着李贽思想的形成。第二部分主要以感性之我与理性之我的冲突为主线,对李贽的“童心说”、“人必有私”的人性论和“谋利方可正义”的义利观展开阐述。“童心”的本质在于“真心”,面对那个时代虚伪而残酷的社会现实,李贽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复童心、做真人的主张;与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相对立,李贽公然宣称“私”是人类的天性,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力,肯定人们的物质欲求;李贽提出了“谋利方可正义”的新义利观,肯定谋利计功是正义明道的根本目的。第三部分从个体之我与社会之我的角度,探析李贽的人格平等论、个性自由说和理想社会论。李贽公然倡导圣凡平等、男女平等、士商平等;推崇“任物情”的个性自由说,认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应该根据人的不同心性特点,“各从所好”“各骋所长”,使人们的个性得到充分全面的发展;反对专制统治者从一己之利益出发的“君子之治”,主张“至人之治”,“以人治人”,“顺其性”,即“因性以牖民”。第四部分探究李贽的现实之我与理想之我的抗衡,通过对李贽出入进退、人生境界、终极关怀的描述,展现一代惊世绝俗的思想家高洁的人生境界。李贽的一生,无论是入仕还是致仕,求“道”始终是他全力以赴的志业。对“道”的痴迷,促使李贽于官运亨通之时辞官离家、弃家出家乃至以身殉道而无怨无悔;李贽为人、求学皆以体悟自我生命意义为旨归,他渴望内而挺立完善的道德自我,外而建立卓著的政治功业,最终成圣成贤;在人格论中,李贽非常重视人生自我解脱,他把儒家的安贫乐道等视于道家的超然自在,变传统儒学的入世手段为自我的出世目的,将自得变成自我的解脱与受用,实现了对儒家传统思想的内在超越。第五部分主要思考李贽自我观的后世影响。李贽对主体意识的张扬以及由此而进行的对传统儒学之批判,对当时以理学为代表的正统思想形成了强烈冲击。李贽的异端自我思想对明清文化,对五四运动及日本的明治维新运动等产生了巨大影响。受时代和阶级的影响,李贽思想中存在着过分夸大“私心”的作用、对封建礼教批判不彻底、陷入“彼岸”幻想的不现实性等局限。探究李贽自我观对于我们目前正确认识和引导“私心”的发展、个性自由的发展以及实现权利平等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