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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总是生于特定的制度之下,并长于特定的制度之中的。制度作为人类社会生活中一项根本性的安排,是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社会交往的产物,是调节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产物,它构成了现代人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平台。然而并不是一切制度都会有利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也不是每一项的制度安排都会对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性的促进作用。因而取向于制度的伦理研究就成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一定的制度总是基于一定的伦理价值观所建立起来的,没有了合理的伦理价值取向,制度就不可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的不断发展,也不可能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制度的伦理是相对于个体自律的伦理而言的,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人总是在一定的制度中开展各项社会活动的,总是要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中生活的,制度的好坏、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个体伦理的好坏、合理与否,它也成为了关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因此,制度的伦理对于个体自律的伦理具有一种先在的必然性。本文主要从五个方面来对制度的伦理问题进行阐释。第一章在阐释了制度概念的基础上指出了制度与伦理之间的内在关联,并据此认为在制度的设立与安排中,应当优先体现出特定的伦理蕴含,而制度所蕴含的伦理主要是相对于个体自律的伦理而言,本文认为二者之间既具有内在的联系,又具有一定的差异的,这种差异决定了在当前历史时期,加强制度的伦理建设要优先于个体的伦理建设。第二章主要在分析了中西方文化传统中人性论的基础上,认为人性善恶的选择对于制度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对于人性的不同认识决定了中西方历史上不同制度的选择。因此,笔者在比较了中西方历史上对于人性的不同认识之后,认为我国当前的制度建设应当建立在人性中自利性的基础之上,并把它作为制度设立的伦理之逻辑起点。第三章从伦理的角度论证了公正是衡量制度价值的一种基本标准,也是制度建设的首要目标。公开原则、平等原则、民主原则、自由原则是实现制度公正的一些基本原则。制度公正主要有两种形式:制度的形式公正与制度的实质公正。形式公正是实质公正的表现形态,是制度公正得以实现的基本底线,实质公正是形式公正的最终结果和目的,是制度公正的本质体现。当前我国社会在保证制度的实质公正的前提下,需要大力加强制度的形式公正建设。第四章取向于制度的最高伦理——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就是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最为根本的目标,而制度作为人类在交往实践中的产物,作为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种工具,它的设计与安排就应该以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其最高价值目标。第五章主要分析了制度的伦理实现途径。笔者认为主要通过加强三个方面的建设来保障制度的伦理实现:一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度的伦理实现仍然离不开加强制度本身的建设;二是加强道德教育,制度的伦理实现仍然是为了生活于制度当中的人能够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因此我们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也需要通过道德教育,把制度所倡导的伦理追求内化为个体的道德德性;三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制度的最高伦理就是要实现人类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基所在,因此我们就需要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把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制度进行变革与废除,促进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建立,进而为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提供一种制度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