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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传播并逐渐深入人心。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社会责任理念在我国迅速普及,政府、资本市场等各相关方都在积极地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披露非财务信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简称CSR报告)作为企业履责情况等非财务信息的载体,是企业与利益相关方全面沟通交流的重要过程及途径。近年来,在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等大力推动下,我国CSR报告在发布数量上有井喷式的发展。与此同时,相关学者们将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关注点从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转向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大量的CSR报告披露质量评价、评级研究就此展开。由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起步较晚,且尚未对CSR报告的编制进行统一和规范化,故而使CSR报告披露的整体水平偏低,不同企业CSR报告的质量良莠不齐。本文在以往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界定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及内涵,回顾和梳理了关于CSR报告的内容、质量评价、信息披露驱动因素的研究文献,并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合法性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印象管理理论和需求层次理论的角度解释了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行为和动机。基于对理论和相关文献的研究铺垫,本文继而展开对CSR报告质量的评价工作。第一步,构建CSR报告评价体系。本文在现有的各专业机构评价体系基础上结合报告质量要求的最新发展趋势,以完整性、实质性、可读性、可靠性、可比性、平衡性六个报告质量特征作为评价框架,根据各特征选择评价指标并赋值,构建完整的CSR报告评价体系。第二步,评价CSR报告质量。本文对2014年发布的2013年度347份沪市A股上市公司CSR报告进行统计评价,发现报告披露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信息不够完整,存在明显的选择性披露和印象管理迹象;第二,忽略了行业特殊性,披露的信息缺乏具有行业特征的实质性议题;第三,缺乏统一的编制规范,不同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缺乏可比性;第四,象征性地参考编制指南,对消极信息主动忽略或避实就虚,缺乏社会责任规划、机制建设等具体信息披露;第五,缺乏第三方鉴证和利益相关者的回馈信息,信息可靠性难以保证。根据样本公司CSR报告的评价结果,本文进一步理论分析并实证研究了造成不同企业间CSR报告质量差异的原因,以及报告披露的驱动因素。研究结果显示:企业规模、行业性质、实际控制人行政级别、董事会规模、监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以及机构持股比例都与CSR报告质量显著正相关;财务风险与报告质量显著负相关;盈利能力与报告质量无显著相关性。本文的主要贡献是在权威机构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CSR报告质量评价体系,并根据上交所的政策指引将“每股社会贡献值”作为评价指标之一。该体系的建立有助于企业发现其CSR报告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此外,本文在研究企业所有权性质对CSR报告质量的影响时,用“实际控制人行政级别”代替了“国企/非国企”作为哑变量进行实证检验,发现不同级别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诉求存在差异,低级别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CSR报告披露水平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