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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调节收入差距,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依法收支并由政府进行统一管理的专门经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包括基金的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的投资管理、基金的信息披露以及其它基金运作活动在内的诸多环节。我国政府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进行监管就是对于参保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政府补贴和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及其所得收益进行监督管理,以便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合理合法平稳运行和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由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因此,它受到了我国民众的普遍关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存在着某些问题或者缺陷,其中有些问题或者缺陷与政府监管不到位有关。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行中政府监管的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安全和使用三个方面,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有政府监管理念欠佳、监管体系不力和监管能力不强。为了更好地加强对于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进行监管,我国政府就应该针对这些原因来采取相应的对策,既树立服务理念、安全理念、绩效理念和民众参与理念等监管理念,又健全法律制度、优化监管机构和完善监管机制等监管体系,还要提高政府的决策能力、强化监管主体的责任分担意识、优化基金绩效评估体系和增强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等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