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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保领域重要的管理制度,在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污染方面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而关于其有效性的问题,也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国内外对于环评有效性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概念、制度体系等定性研究方面,而在大量案例调查基础上,针对某一特定地区环评有效性定量评价的研究相对较少。基于以上问题,本文以吉林省“十二五”期间审批的1163本省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为研究对象,选取了环评委托时间、选址合理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环境风险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总量控制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分析、专家评审分数这10项为评价指标,通过CRITIC客观权重赋值法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建立了建设项目环评有效性评价的指标体系,最终得到每个建设项目环评有效性的分数及等级,并对结果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吉林省“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环评有效性变化的趋势,并提出提高有效性的对策。根据评价结果,吉林省2010年~2015年环评有效性呈逐年上升趋势,有效性等级相对较高的“优”和“良”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与此相对应的等级“中”和“差”的比例均有所下降,全省有效性均值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说明吉林省近几年环评有效性整体呈现上升趋势,这与吉林省近几年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落实环评制度,控制环评报告书编制质量有关。但是吉林省仍应加强对于环评介入时间的把关,规范化环评编制过程,完善公众参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关键技术方法的研究,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同时通过培训教育,提高环评人员职业道德,强化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使环评能够为吉林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