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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大环境下,随着人们对生活和公共服务质量注重程度的不断提升,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照明管理属于基础公共服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人民生活、社会治安及能源节约等问题息息相关,在美化城市环境的同时还能够促进经济文化发展,体现出一个城市管理水平和文化品位。如何有效对城市照明进行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公民权利,推动公共利益的实现,是本文要研究的问题。本文在对Y市城市照明管理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得出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城市照明管理的理性诉求。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问题的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以及研究方法与创新点;第二部分,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内涵。首先界定了城市照明管理的相关概念,然后对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内涵进行阐述并分析了其对城市照明管理的借鉴意义;第三部分,Y市城市照明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对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理论发现问题;第四部分,Y市城市照明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以新公共服务理论为出发点,提出照明管理公益目标模糊、服务职能缺位、责任意识缺失和忽视组织中人的因素都是照明管理问题的成因;第五部分,解决城市照明管理问题的对策思考。通过对理论和实际的分析提出了提高城市照明管理水平的对策,包括追求公共利益、加强服务职能、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等。新公共服务理论倡导政府要以服务为宗旨,要求更加关注公民的权力和利益。本文运用实证研究和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合理的照明管理政策提供参考,力求解决实际问题,以推进城市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市容风貌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健康发展,促进城市经济和文化的良性发展,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