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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尤其在我国这样的一个人口大国具有重要的特殊地位。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需求量逐渐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也几乎成为城市经济建设新增土地的唯一来源。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政行为。土地征收意味着对所有权的转移,势必影响到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方的利益。因此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土地征收程序作保障,就难以平衡各方利益,容易引发农民不满,甚至危害社会稳定。但在我国现实征收实践中,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存在着对征收目的的法律规定过于模糊,界定不清,导致各种征地打着公共利益旗号行商业征地之实。同时土地征收程序过程中存在瑕疵,缺乏正当法律程序,农民参与程度不高等问题。笔者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的实体和程序的瑕疵,一方面通过严格界定公共利益内涵和范围和建立征购制,解决征收过程中的非公共利益征收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建立一套从审查、批准、听证到最后征收完成的公开透明征收程序来保障征收的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本文的绪论。在此部分,笔者简单介绍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土地征收的发展背景,由此而引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的两大问题,即实体和程序问题。其次,现今世界各国都对征收做了相关规定,这些国外的立法研究现状对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值得借鉴和思考。再次,是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理论分析如公共利益理论和法律正当程序理论。最后,是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了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和理论联系实际方法。第二部分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本部分,笔者对我国集体土地征收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归纳:一是征收目的的问题如征收目的滞后性、模糊性,界定不明确。二是征收程序的问题主要反映在缺乏程序的公开性。参与性和征收合法性的审查和认定程序。第三部分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的解决建议。本部分通过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两大问题做出针对性的建议,通过严格限定公共利益范围和内容,建立征购制度作为公共利益征收的前置程序等方式;程序方面的运行和完善,主要是建立一整套从最初的审查、批准、听证到最后征收完成的公开透明征收程序来保障征收的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有序发展。第四部分是结语。在这部分中,笔者通过回顾过去,展望未来,肯定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为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同时,我们也要清晰的看见我国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的种种问题,相信只要我们的不断努力和制度的不断完善一定会解决这些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