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爵制是秦汉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秦汉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西汉初期,二十等爵制已发展成熟,并广泛地融入汉初社会的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张家山出土汉简《二年律令·爵律》一目,涉及汉初对二十等爵制的法律规定;在《二年律令》其它律目的律文中还有许多关于二十等爵制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对爵位的取得与继承;对有爵者可享有的法律特权等等。本文试图通过对汉初二十等爵制立法的系统研究,揭示二十等爵制对汉初法律制度的重要影响,以说明爵制在汉初法律制度设计中的重要地位。全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引言:介绍本课题的研究现状、写作目的和研究方法。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二十等爵制的发展演变过程。其一、从爵制在西周社会产生,经历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变革,到最后在秦汉社会的定型和发展,说明二十等爵制是当时划分社会等级的一个基本标准。其二、对传世文献资料所载二十等爵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的爵名、爵序、爵等一一作出说明。最后,阐述汉初继续推行二十等爵制的社会历史原因,以及《爵律》出台的背景。 第二部分:通过对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有关二十等爵制的立法内容的综合分析,着重说明二十等爵制在汉初政治制度、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国家一方面通过二十等爵来达到对社会的控制,另一方面对二十等爵制本身也用法律手段来加以维护,具体表现在:第一,法律规定对国家有军功或者事功是获得爵位的一个重要条件。这样在战争时期就无形地鼓励士兵杀敌立功,在社会事务中就鼓励人们纠举犯罪,维护治安。利用爵位赐予无疑对社会统治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激励机制。反之,如果触犯国家法律,爵位将会被削夺,与之相连的各种利益将丢失。第二,享有爵位不但在身份上是一种荣耀,更重要的是与物质利益相连,因而法律规定爵位可以继承,同时对违法继承爵位的情况,坚决予以打击。 第三部分:通过考察二十等爵制对立法制度的影响,着重说明汉初法律制度的特色之所在。其一,在民事土地立法上,法律规定以爵位的高低来名有大小不等的田宅,田宅的继承转让,都不能违背爵位名田宅这一大的原则,即所拥有的田宅总的来说不能超过自己本身爵位所规定的田宅数目。总的说来,汉初土地立法的内容是在以爵位名田宅制度的框架下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