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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制衡理论认为股权结构能够影响不同股东之间对公司控制权的内在分配,合理的股权安排能够促进股东形成相互监督、相互牵制的局面,从而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而影响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和公司的价值。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实施,我国机构投资者的队伍迅速发展壮大,截止到2012年底,专业机构投资者持有流通A股市值比例达17.4%。作为影响公司治理的重要因素,机构投资者的存在形成了制衡控股股东的一股强大力量,本质上也是外部大股东对公司“内部人”的监督。以往的实证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因为在持股规模、持股时间、监管成本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而在上市公司监管中会表现出积极监管和消极监管的行为差异。积极型的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时往往采取“用手投票”的方式,通过行使股东投票权、提交股东议案、股东诉讼等途径参与公司治理,从而约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消极型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时往往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不但不会抑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反而会加剧盈余管理现象的发生探究不同机构投资者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过程中是否会表现出不同的持股行为,进而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是发挥积极监督作用还是消极监督作用是本文研究的目的。本文首先梳理和评述了盈余管理动机的相关研究、机构投资者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相关研究、机构投资者异质性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相关研究,然后在回顾多重委托代理理论、股权制衡理论及公司治理理论的基础上,从不同类型机构投资者的不同持股特征出发,重点研究机构投资者的异质性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本文选取了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6月~2011年12月披露的半年报的历史交易信息,从持股集中度、持股周转率和盈余敏感度三个方面共设置了七个特征变量,并采用因子分析的方法提炼机构投资者的持股特征,在此基础上将机构投资者划分为积极型、消极型和混合型三种类型,分类结果显示积极型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高、持股周转率低、盈余敏感度低;消极型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低、持股周转率高、盈余敏感度高;混合型机构投资者则介于以上两者之间。在前面分类的基础上再基于持股比例通过直接分组的方法设置积极持股、消极持股和混合持股三个持股变量,以我国沪深两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描述统计、相关性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分析机构投资者异质性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并验证了机构投资者的积极持股行为能够抑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机构投资者的消极持股行为会刺激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机构投资者的混合持股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最后,结合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