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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市场经济时期,土地要实现效益最大化,客观上要求土地资源通过市场机制进行最佳配置。如何加快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化,是我国公共政策与管理领域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把严格保护耕地与满足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用地需要结合起来,如何把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与维护农民利益结合起来,要求我们创新土地法律制度。因此,探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如何实现市场化,是一个事关农村发展、攸关群众权益的大问题;研究高效、合理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以及历史分析与现实分析相统一的方法,系统地论述了法律框架下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坚持现有的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框架基础上的改革是最符合现实要求的选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既为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又有利于降低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改革的成本。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依然是微观运行的载体的最佳选择。推进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所有权的改革上,要准确界定土地所有权主体,理顺土地产权关系,建立健全更为严格的土地登记制度并逐步推行规范化的地籍管理。在农村土地法律制度使用权的改革上,要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化和完善农户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建立并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就是要健全土地产权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准则和农村土地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发挥村委会等机构的组织资源作用。对于土地征地制度的改革,必须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指导,以保护农民土地产权的合法权益,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利益关系为核心,进行土地征用制度改革。非正式制度的改革会对农民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产生重要影响,要采取合适的引导途径,促使旧观念的改变,转化成新的更符合经济发展的制度的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