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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在生产中有着特殊性并且自身发展中也表现出显著的弱质性,在自然环境和市场环境中接受双重考验。农业保险作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支持和稳定本国农业生产的三大政策性措施之一,是农业生产经营的稳定器。保险监管是其外部保障,对农业保险执行监管的目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以弥补因运行机制不合理所造成的无效率,从而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本文基于农业风险管理理论、公共利益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政府绩效理论,从政府行为、保障能力、有效需求和偿付能力四个角度分析影响监管导向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效率的因素,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各指标赋权,分析2017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农业保险相关数据,综合评价对比了各省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效率,旨在提出提高运行效率、提升监管水平的建议。本文首先揭示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搜集和整理当前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为本文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并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提炼出本文的研究思路。其次,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及监管导向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效率等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分析了相关理论。再次,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府行为、风险保障、有效需求和偿付能力四个层面分析影响监管导向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效率的因素。接着基于前文的影响因素分析,选取具体指标,使用层次分析法,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2017年的运行效率进行实证分析。最后根据实证结果给出具体的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我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效率存在一定的先发优势。政策性农业保险较早施行的地区,其发展速度快,覆盖面积大,运行效率高。而施行相对迟缓的地区,其运行效率的排名相对靠后。第二,在四大板块的视角下,2017年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效率的基本情况是东北板块运行效率最高,并且板块内部差异最小;东部板块运行效率次之,但内部差异最明显;中部板块运行效率一般;西部板块整体运行效率偏低。各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效率的高低与当地农险的供给现状和经济发展模式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