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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试行)》(京教基〔2006〕26号),以下简称《细则》)的颁布实施,此后,2009年北京市又对部分项目做了修改,颁布了《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修订)》,有效改善了我市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积极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中小学的体育器材设施符合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激发他们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对于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器材、设施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新一轮课程改革的需求,2010年北京市需要对2009年颁布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修订)》中体育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部分进行修改。本人参与此次修订的几乎全部过程,因此本人对北京市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并从北京市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的当前数量入手,对北京市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的配备现状进行论述,希望本论文能有利于更加深入的了解北京市中小学校体育器材现状,有利于为北京市体育器材的配备提供依据,更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本研究综合运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专家调查、数理统计等多种方法,对于北京市各区县115所中小学体育器材的现状进行调查,全面了解中小学体育器材的拥有现状。本文主要从器材的拥有数量和《标准细则》所要求的数量进行比较。对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以下结论:1从班级规模上看,北京市中小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情况,呈现出学校班级规模越大器材配备数量相对《细则》越低的现象。2从器材配备的学校数目上看,田径、体操、测量工具类等器材配备的学校数目相对较多,其余的器材配备的学校数目很少,甚至在本人调查的学校中有些器材根本没有配备。3从配备的每种器材的数量上看,多数器材在数量上低于《细则》要求的最低配备数量。4从北京市中小配备的体育器材种类上看,小学学校的器材和初中学校的器材在种类上相差不大,基本上都是固定在某些器材上。最后提出四点建议:1《标准细则》制定应当结合当前北京市学校体育现状同时也应满足3-5年之后教学的需求。2当前中小学体育器材标准粗且不全。3在配备器材的时候应该更加关注学校规模比较大的学校;更加关注新型时尚健身类器材和武术类器材的配备;小学器材在必配类器材齐全的情况下应该适当的增加一些时尚健身类的器材。4制定一定的管理北京市中小学体育器材配备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