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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02年开始实施QFⅡ制度并不断增加QFⅡ的投资额度,至2013年7月12日QFⅡ投资额度扩大到1500亿美元,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其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对于QFⅡ制度的实施是起到了稳定证券市场的作用,还是加剧了证券市场的波动,各类实证研究结果不一。因此本文以QFⅡ持股对股票收益率波动的影响为研究对象,并采用实证的方法进行分析检验,较客观地得出QFⅡ的实施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的影响,同时借此有效地检验我国QFⅡ制度的实施是否达到了稳定证券市场的政策性目的,进而为我国QFV制度的完善和改进提供了参考。本文采用类似事件的方法进行分析和实证研究,即在QFⅡ持股信息公布前后,对比QFⅡ持股股票的收益率波动是否发生显著变化,以此来衡量QFⅡ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的影响。在事件研究过程中,设置两个长短不一的窗口期,以比较在不同时间段内,QFⅡ持股信息对股票收益率波动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在实证过程中,先以简单统计描述的方法,分析出在事件前后股票收益率波动等变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然后进一步建立多元回归模型,以区分股票收益率波动等变量在事件前后的变化是由QFⅡ持股导致,还是由其他因素影响所致的。而后以有效市场理论和行为金融理论为基础,对于本文得出的有关股票价格波动的结论,试图分析其原因。本文研究显示,以2008年第一季度至2013年第三季度共二十三个季度的QFⅡ持股股票作为研究样本,在7个交易日窗口期中,QFⅡ持股会增加该股票的收益率波动,而在30个交易日窗口期中则相反,而且在7个交易日窗口期中,QFⅡ持股对股票收益率的影响程度比在30个交易日窗口期中的影响程度要大。作者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对QFⅡ持股这一信息,投资者在较短时间内过度反应,而后逐步回归。并且QFⅡ持股这个信息是稳定证券市场还是加剧市场的波动,要看二者的强弱关系。在较短时间内,占主导地位的是加剧市场波动的效应,而在较长时间内,稳定市场的效应占主导地位,由此导致在不同的窗口期中得出不同的结论。除此之外,分别按季度、行业等标准分类的不同样本,得出的QFⅡ持股对股票收益率波动的影响大小和方向均存在一定的差异,而在不同的事件窗口期下得出结论也不同。作者认为,这是由于上市公司会计标准低而且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证券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差且成本高,政府管制松散,使得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同时由于投资者的个人偏好、财富、期望、经验、反应机制、数据处理能力等的差异,导致了不同的投资者对QFⅡ持股这同一信息的反应不同。存在或反应不足、或完全反应、或过度反应的现象。由于样本选择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没有明确的研究和证据表明,QFⅡ持股对于股票收益率波动是加大作用还是减少作用,因此我国通过QFⅡ制度的实施,并没有实现其减少证券市场的过度投机,形成较稳定证券市场的目的。本文也间接证明了,我国证券市场仍未达到EMH所描述的半强式有效市场。由此根据本文实证研究结果,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第一,坚定不移地推进渐进式的QFⅡ制度;第二,强化QFⅡ的信息披露制度管理;第三,完善和改进我国QFⅡ制度,加强对QFⅡ投资行为的引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