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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凭借,也是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在按要素分配原则下,土地收益是经济主体凭借其拥有的土地财产权利而分享的地租;同时政府通过再分配措施进行收益调节。土地收益分配是土地权利的实现和土地制度的核心,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我国当前制度环境下,参与土地收益分配的主要有五大利益主体。地方政府是土地收益分配的最大赢家,其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税收收入规模呈现总体扩大趋势;农民(农村集体)和市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获得一次性补偿,近年来这一补偿规模快速提升,大大挤压了政府土地出让纯收益,也造就了一个庞大的城市和城郊土地食利阶层;开发商借助快速城市化东风,通过土地增值暴利获得高利润率,实现了财富迅速膨胀;私人业主(企业或个人)获得了大量并非由其自身贡献而是由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房地产增值收益和房租收益;金融机构获得大量来自地方政府土地融资、开发商土地和业务融资及家庭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等融资收益,房地产业务成为其重要盈利点。现行土地收益分配制度是传统以物为本发展方式的典型代表,大规模畸形的土地收益分配对国民经济产生了深刻影响。一是刺激了土地补贴的“粗放工业化”(粗放供地、低效浪费、囤地卖地,企业竞争力差、创新力低)和见物不见人、“经营城市”的“虚假城市化”(大搞城市建设,忽视人的城市化和社会保障),错失了农民市民化这一中国城市化关键,导致国民经济以增长代替发展。二是土地财政导致的城市化成本越来越高、不可持续。征地拆迁成本大幅度提高,大大压缩了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纯收益,高额补偿造就了一个由城市市民和城郊农民组成的土地食利阶层。同时,征地拆迁导致大量涉地违法腐败,激化社会矛盾,维稳压力和维稳支出越来越大。三是土地收益作为财产性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重过大,缺乏公平与效率统一的分配原则,抑制了劳动收入、人力资本收入和国内消费需求,大量固化了社会资本,导致资本失业、利用效率低,强化了物质资本投资依赖和畸形储蓄消费结构,加剧了财富转移和两极分化,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四是大规模的地方政府、开发商、家庭个人的土地(房地产)融资,导致土地(房地产)虚拟经济化和实体经济产业空心化,房地产金融资产属性加上宽松货币政策放大了价格泡沫,助推了高房价,造成巨大的财政金融风险,绑架了政府政策和国民经济。五是当前我国土地所有者收益权的缺位、错位导致土地所有权虚化。国有资产不等于政府资产,在土地收益分配中,国有土地所有权未得到应有体现,大量级差地租落入政府和私人手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大量地租补贴下我国企业普遍缺乏自生能力,靠土地食利,竞争力差、创新力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推进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系统性的实质变革。一是要树立公平效率相统一的土地收益分配改革指导思想,明确按要素分配原则,体现市场效率和经济公平;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明确人力资本的核心作用,规范财产性收入,鼓励劳动收入和人力资本收入。二是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和收益调节原则,破解土地二元制,避免土地私有化。三是明确国有土地资产收益,实行国有土地使用年租制;确立“社会贡献增值归公”原则,理顺租税费体系。四是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破除土地财政依赖,形成征地批租环节的整体改革方案,以物业税(财产税)等形式形成替代土地财政的财政平衡发展新模式。五是破解城市化误区,以“土地换社保”模式加速农民工市民化,推动“功能城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