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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商业广告作为一种特殊信息传播方式得到了蓬勃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竞争日益的同时,虚假广告开始大量出现。代言人利用其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对其的信赖在广告中为产品做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这样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终结果是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如今,虚假广告代言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起诉虚假广告代言人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但由于法律对虚假广告代言人民事责任的规制仍不完善,此类案件最终往往以消费者败诉而告终。基于此,虚假广告代言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及承担何种民事责任,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在这一背景下对虚假广告代言人的连带责任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四章。第一章首先对虚假广告和广告代言人的概念、特征等进行概述,然后对代言人在虚假广告中起到的作用进行了分析。第二章主要是分析虚假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首先介绍了关于虚假广告代言人责任形态的争论,并从多种角度分析虚假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第二章也是本文的重点。第三章从几个角度对虚假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做出合理限制,并在合理限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虚假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所应具备的构成要件。第四章主要是通过构建虚假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配套制度,包括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产品责任保险制度、广告代言备案及广告代言人的信用评级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构建,完善追究虚假代言人连带责任的相关救济制度。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其一要求虚假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同时提出了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制度的合理限制,这样一来既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不会让代言人承担过于严苛的责任。其二,在确定虚假广告代言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的同时,提出虚假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制度的配套制度构建。我们都知道法律的制定固然重要,但是最终的贯彻执行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构建虚假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配套制度,也是为了能够使制定出来的法律能得到真正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