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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进入历史新拐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形成历史性交汇。中国要在新一轮的经济贸易关系中赢的市场先机,势必要在影响国计民生的相关各领域掌握其核心技术以及关键技术,尤其是先导性战略高技术领域得到突破口,并得以极大进步,以获得经济的持续增长动力。科研院所作为推动我国科技发展的主力军和核心建设主体,承担推动和促进国家创新发展的使命和任务。虽然科研院所是国家创新的主体力量,但科研院所内的科研人员才是科研院所创新力量的源泉,以及创新活动的执行者和推动者。科研院所创新能力的提升关键在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潜能,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以实现其创新工作的高绩效,于是基于科研人员的基本需要,即权力需要、成就需要、归属需要、自治需要,进行创新行为导引,并加入积极心理因素,如创新自我期望和创新责任感,中介作用的管理方式应运而生。本文以上海S科研院所196位科研人员为研究对象,通过科研人员与直属领导配对调查问卷方式,研究个体不同的基本需要对科研人员创新行为的影响,并引入创新自我期望和创新责任感这两个中介变量,探讨创新自我期望在权力、成就、归属和自治需要与科研人员创新行为间的作用,以及创新责任感在归属和自治需要与科研人员创新行为间的作用。首先,基于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权威理论,对个体的基本需要维度构成进行了具体的分析,构建了权力、成就、归属和自治四种不同需要影响科研人员创新行为的理论模型。其次,基于文献研究,从不同基本需要角度出发,探讨创新自我期望在不同基本需要与科研人员创新行为间的中介作用,并根据归属需要和自治需要的特殊性,探讨创新责任感在这两者需要与科研人员创新行为间的中介作用。通过发放科研人员与直属领导配对调查问卷、运用SPSS中的线性模型来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信度和效度分析、人口变量因素分析、相关分析等方式,对基本需要、创新自我期望、创新责任感和科研人员创新行为四者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实证研究,对数据结果进行原因分析以及根据数据结果,给出科研院所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的对策和建议。研究发现,权力需要和成就需要可以对科研人员创新行为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并可以通过创新自我期望的中介作用,对科研人员创新行为产生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归属和自治需要对科研人员创新行为不能产生显著的直接作用,但可以通过创新自我期望间接对科研人员创新行为产生正向影响作用,而且归属和自治还可以通过创新责任感促进创新。基于如上研究结果,结合上海S科研院所和国内科研院所的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权力需要和成就需要类型的科研人员,积极鼓励自主性创新行为和意识,可促进其创新行为的提升,同时,也可以通过提升科研人员创新期望这一心理机制来促进创新,在制度和策略上,以主动引导为主;针对归属需要和自治需要为主要需要的科研人员不太愿意创新,被动创新,但认为自己有创新的责任,并对自己产生创新期望的这一类科研人员,在政策上加大物质和环境的倾斜力度,来提升创新行为。基于以上结果,本研究从科研人员需要、科研单位管理激励机制以及创新文化建设三个视角上提出了科研人员自身创新行为产生的有效建议,从而提升整体科研院所的创新能力,从而实现科研院所整体创新绩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