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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企业、个人财富的不断增加,金融市场的逐渐成熟,使得企业、个人在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金融工具的时候无从下手,这使得他们要求金融机构委托理财的需求逐渐增加。然而,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对委托理财行为的监管并不十分有效,所以,违规委托理财案件一度高发,风险不断暴露。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业务的发展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证券公司作为委托理财业务的重要办理机构,其从业人员的委托理财业务能力与委托人的财产收益直接相关。因此,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证券从业人员委托理财的行为。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委托理财业务办理中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可能导致的风险等,并希望通过相关理论如委托代理理论、契约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等,对政府如何通过监管的方式实现对证券从业人员委托理财行为进行有效的纠正和规范进行研究。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委托理财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美国证券从业者委托理财的经验为借鉴,从三方面分析了如何防范从业人员违规委托理财操作等风险。首先,完善委托理财相关法规,包括明确委托理财主体法律地位、明确委托理财契约关系、明确委托理财业务发展规范;其次,完善对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管制度,包括明确政府监管主体地位、规范政府监管职责、强化政府监管执行、加强委托理财风险控制。再次,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强证券从业人员岗位管理、加强证券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加强诚信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