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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待遇包括诸多内容,分为经济待遇和精神待遇两类,其中薪俸作为经济待遇的范畴,是最为重要的教师待遇。通过分析民国时期山东中小学教师薪俸状况,详细论述山东中小学教师的薪俸政策制定过程。薪俸政策以及福利待遇与当时山东的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紧密相关。教育与政治紧密相连。民国前期,山东境内军阀间相互争斗,省主席更换频繁,前后六任值鲁,每一主席上任,政府班子便要大更换,这也导致了教育系统内派系纷争,教育政策飘忽不定,使山东中小学教师薪水较低且难以保障,并未实行相关福利待遇。1928年至抗战前山东政治渐趋稳定,省政府在师资聘任、教师政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尝试,教师薪水得到增加,福利待遇开始实施。教育与经济发展相关。教育经费,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的财政预算中实际用于教育的费用。教育经费是学校发展的基础,教职员的薪水、学校的建设等,都需要教育经费的支持和保障。北洋军阀时期,山东教育经费被挪用或克扣现象时常发生,导致山东中小学教师待遇得不到保障。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教育经费增加,中小学教师薪俸得到提高。民国时期山东中小学教师身处大变革的时代,教师的实际待遇并未按照理想设计实行。省内不同地区、公私立学校、城乡学校之间待遇差异明显。针对山东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中小学教师待遇进行分析,更加深入了解山东不同区域、不同类别教师待遇的状况。待遇是影响教师生活水平和话语权的直接因素,为了说明教师待遇对生活及教育发展的影响,分析了山东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普通生活。民国时期山东中小学教师待遇,与其他知识分子相比处于较低水平,尤其是小学教师,在工人群体位于中间收入行列。教师待遇影响人们的职业选择和生活水平,对教师队伍的建设也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