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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珊·朗格是二十世纪的美学家,也是哲学史上不可多得的女性哲学家。她师从卡西尔,在卡西尔符号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即艺术符号可以表现情感,艺术是人类情感的形式创造,正是因为艺术中蕴含着情感,作为艺术另一形式的艺术符号,也融入了情感的韵味。卡西尔认为将人类最初经验加工,赋予符号特征,进而产生了艺术。苏珊·朗格基于卡西尔的理论,在更深层次上阐明了情感和艺术符号间的紧密联系,推动了情感渗透审美直觉的进程。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阐述的是情感在苏珊·朗格艺术哲学中的重要意义及地位,通过对国内外关于朗格艺术哲学研究的文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以情感为出发点,在更深程度、更大层次上揭示了研究朗格艺术哲学的原因和重要性。第二部分是从二十世纪的美学转向出发,在面对形式与内容相分离的困境下,以贝尔提出的“有意味的形式”的命题为出发点,在赞赏贝尔的美学思考出发点的同时,通过其存在的问题,把朗格哲学理解为对贝尔美学困境的思考和改进。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朗格情感理论的发展,将贝尔的“有意味的形式”改造为“表现性形式”,形式所表现的内容就是人类的情感。在此基础上,朗格对情感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一个是作为生命形式的表达,一个是人类的普遍情感。第四部分主要是苏珊·朗格对艺术哲学中与情感相关的艺术符号的界定和评价,正因为对情感的表现,艺术符号才具有情感意味。第五部分主要是基于格式塔心理学的角度艺术幻象的角度对表现性形式如何传达情感的理论进行阐述。第六部分是对本文的一个总结概括,并对本文的写作思路进行整合梳理。由此可见,情感维度的考察方式是考察朗格艺术哲学的一条主要线索。朗格艺术哲学作为当时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就是情感,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将表现主义与形式主义进行综合。通过对情感内涵、情感表现形式的考察,以及对情感的可传达性问题的解释,来理解朗格的艺术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