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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人类的共同理想和追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所谓和谐社会,是各种社会关系和谐的综合反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经济保障,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财力支撑,已经介入社会各个领域、阶层和群体,税收征纳关系不仅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与其他社会关系有着错综复杂的内在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所以,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和谐征纳关系是指征纳双方对当前的税收征管环境比较满意,并能够在比较宽松的环境下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在征税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一种成本最低的征纳关系,即征纳双方之间的一种相互协作的关系,而不是种扭曲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理论界和实务界一般都把不和谐征纳关系主要归咎于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认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关键在于如何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本文认为,纳税意识受多方而因素的影响,其中,政府行为是一个主导因素,税务机构和税务人员的行为会直接影响纳税方的自主纳税意识和行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不仅要培养纳税意识,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征税意识和用税意识,从征税机关自身的建设和完善出发,在征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上下功夫。
税收的必然存在导致征纳双方之间必然存在着矛盾。因为在市场条件下,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必须由政府来提供公共物品。提供公共物品存在着税收成本,政府只能通过税收来取得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所需的经费。征税是财富的再分配,会造成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和矛盾,征纳双方的矛盾存在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只要税收存在,征纳关系的不和谐因素就不能完全消除。在正视矛盾的基础上,在人力可以发挥作用的环节尽可能缓和这种矛盾,以期达到征纳双方关系的和谐化就是我们所要做的事。税收征管处在税收活动的最前线,是征纳双方直接接触的环节,征管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征纳关系是否和谐。所以,税收征管工作的改革方向和目标之一,就是要缓和征纳矛盾,促进征纳关系向着融洽和谐的方向发展,使税收征管有一个和谐融洽的环境。
由于税收征管在整个税收活动中的重要地位,我国目前关于税收征管体制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税收管理方面的资料较多。征纳关系对税收征管活动的影响也已为人们所关注。在国外,关于税收征管在调节征纳关系方面已有一些具体的实践。例如服务型的征管理念已为很多国家所接受,并用这种理念指导征管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本论文采取了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其中,第一章对和谐的税收征管机制的意义及和谐的征纳关系与税收征管的相互作用进行了理论分析;第二章对税收征管不和谐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对导致征纳关系不和谐的原因进行了规范分析;第三章对国外税收征管在调节征纳关系上的一些做法,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进行了比较分析;第四章对促进征纳关系和谐的税收征收管理机制的对策进行了规范分析。
文章从税收存在的必然性导致征纳矛盾必然存在的现实入手,阐述了和谐的必要性。由于矛盾的存在,所以需要征管保证税收及时足额征收,关注税收征管工作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建设和谐税收的观念指导下,完善税收征管也必然要以和谐为目标。征管和谐的直接反映就是征纳关系的和谐,因此,征管是否和谐要以征纳关系是否和谐为衡量标准。文章就是以此思想展开,开始讨论我国税收征管和谐的相关情况。
其次介绍和分析了我国税收征管的现状。首先指出我国存在的征管不和谐的现实,反映在偷漏税情况、纳税人对税制的遵从度、纳税人对税收征管的满意度、征管人员在执法过程的尺度等方面。然后从制度层面、观念层面、法律层面分析不和谐的原因。指出纳税意识不高,加上失信惩罚机制不完善造成偷漏税的侥幸心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导致涉税信息不能共享,征税效率不高,造成纳税人办税不便捷;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手段多样化程度不高,造成纳税人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程度比较低;内外监督不到位,征税过程中存在的不依法征税的行为,极大程度地遭致纳税人的不满和抵触情绪。
然后介绍了国外在征管方面的经验和我国可以借鉴的地方。主要从信息化和完善服务两方面入手,介绍了国外在这方面的优势,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我国的税收征管应借鉴哪些做法,才能有利于纳税关系的和谐发展。
最后在上述的原因分析和经验借鉴的基础上,以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为指导目标,提出完善税收征管的对策。包括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快法治化进程、树立新的征管理念、加快内外监督机制的完善、加强对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教育等方面内容。
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和谐税收的建设也是一个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只有不断认识和总结税收活动的自身规律以及税收与社会经济活动的相互联系和影响,坚持依法治税,科学治税,充分彰显税收职能,才能促进税收与经济、税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