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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问题、农业问题和农民问题一起组成中国的“三农问题”。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中的核心问题,表现为农民收入低,增收难,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大,实质表现为农民权利得不到保障。农村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村面貌落后,经济不发达。农业问题则集中表现为农民种田不赚钱,产业化程度低。其中,农民问题的实质是土地问题。因此,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实质就是通过改革农村的土地制度,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和农村稳定。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三次重大变迁。最值得一提的是第三次土地制度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不触及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对集体土地的利用关系进行的调整。这次改革为新形势下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这样的经验: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度,对集体土地利用关系进行调整,通过转变集体土地利用方式,优化资源配置,解放农村的生产力。本文就是借鉴这样的改革经验,对新形势下实践中出现的集体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研究,以期为当前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指导。评价一项经济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是看其改革政策的实施是否提高了经济绩效。因此,本文从提高农业经济绩效入手,建立一种能够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有效机制。机制设计理论证实,“竞争市场机制是唯一的利用最少信息并且产生了帕累托最优配置的经济机制”。换句话说,市场机制能够以最低的成本提供最大的激励,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本文探讨通过建立集体土地流转市场以及与之有关的市场监督激励机制,促进土地流转,提高经济绩效,实现农业稳步发展。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表明,制度变迁通常由“对构成制度框架的规则、规范和实施的复杂结构的边际调整所组成”。因此,本文坚持这样的理论观点,即包括集体土地流转在内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建立在集体土地所有制基础上。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对一系列实施规则、规范和结构进行边际调整”,才可能在避免经济出现较大波动,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础上提高经济绩效,实现经济稳步增长。另外,国内外的经验证据表明,要想在现行制度框架下进行关键性的改革,需要同时满足两个重要条件——基层对于改革的强大推动力和最高领导层对于改革的支持。本文正是从这两个条件入手,着重论述了建立集体土地流转市场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双方或多方的博弈关系,探讨通过机制设计实现基层和最高领导层博弈均衡的途径,并使集体土地流转工作能够同时得到双方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