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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现代政府良性运行的基石,是“善治”的政府的重要特征,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是关乎政府形象的重要因素,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政府失信的现状及所带来的直接、间接损失都深刻地表明:政府信用建设势在必行。探讨政府信用,有助于引发政府着手于如何提高自身的公信力和权威,为现代政府的合法性找到根源,更能树立政府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因此,研究地方政府信用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在阐述地方政府信用的理论基础上,理清了地方政府信用的特性,分析地方政府信用的作用。并对地方政府信用制度的建设、实施和效率进行了阐述,同时从道德风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社会契约理论、政府与市场理论、政府流程再造理论等理论入手,分析地方政府信用制度涉及的相关理论。第二部分是主要以BY县为例,在对以BY县政府信用制度建设历史演变分析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BY县政府信用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认为当前BY县政府信用制度建设中存在滥用职权、政策执行不力、政府决策的随意性、政府政策的执行不力、公务员信用意识不强、部分公务员职业道德失范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与政府信用相关的法律不健全不完善、县级政府职能过大、缺乏有效的制度监督和约束、决策机制不规范、县级政府行为缺少公开与透明机制、县级政府信用运行体制不健全、官本位意识依然存在等,这些问题和原因的分析,可以清楚的了解到BY县政府信用制度情况。第三部分是国外政府地方信用制度建设对县级政府信用建设的启示,通过对美国、法国、韩国、瑞典等国地方政府信用制度建设情况的分析,得出国外地方政府信用制度建设带来的启示,以为我国地方政府信用制度建设的完善提供借鉴参考。第四部分是BY县政府加强政府信用制度建设的路径,认为BY县要加强政府信用制度建设,可以从建立健全政府信用的法律法规、做好政府职能定位、完善政府信用的监督与约束机制、规范政府决策机制、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县级政府信用运行体制、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制度、建立政府信用等级绩效考评机制等方面入手。笔者希望对县级政府信用制度的研究,能够为县级政府信用制度建设的完善提供一点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