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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主体功能区概念的提出,各功能区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客观上造成了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加剧,流域间生态保护和补偿显得极为重要。苕溪隶属于浙江八大水系,以苕溪流域为研究单位,在主体功能区视角下开展生态保护和补偿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在学习专家学者关于流域生态保护和补偿等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主体功能区生态保护和补偿的内涵和理论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从主体功能区视角下对苕溪流域生态保护和补偿等问题进行研究。本文旨在对苕溪流域生态保护和补偿现状分析基础上,揭示存在的不足及进行成因分析,在苕溪流域生态保护和补偿的基本原则下,提出优化的措施和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与观点主要有:(1)从三个方面总结近年来苕溪流域开展的生态保护和补偿:一是开展植树造林与森林资源保护,二是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修复并重进行;三是政府与相关部门利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生态补偿措施。(2)依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技术纲要》、《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整理了苕溪流域的水功能区划结果,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区县市的主体功能区划分结果对苕溪流域进行四个功能区划分。从苕溪流域生态保护与补偿政策法规体系、苕溪流域生态补偿的主体单一,目前生态保护与补偿不能满足主体功能区建设需要等方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原因剖析。(3)在主体功能区视角下提出苕溪流域生态保护和补偿的措施和建议,从苕溪流域生态保护和补偿的组织机制,苕溪流域生态补偿的标准等几个维度深入解析,并从建立健全苕溪流域生态保护与补偿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流域生态补偿方式的研究等几个方面提出优化苕溪流域生态保护与补偿的对策和建议。在主体功能区的视角下对苕溪流域生态保护与补偿研究是一种新的研究思路,这对前人的研究是一个有效的补充,也为今后开展其他流域生态保护与补偿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