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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了“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这是对加快我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发展和建设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对少数民文化事业发展的巨大鼓舞和支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我国朝鲜族最大的聚居区。自19世纪末朝鲜族先民迁入东北起,朝鲜族人民在开拓边疆、建设边疆的历史过程中,不仅创造了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而且遗留了丰富的历史遗迹和众多的文物宝藏。这些历史遗迹和文物宝藏是朝鲜族人民的劳动与创造的产物,积淀了朝鲜族人民的智慧、情感以及理想和愿望。保护和利用就是保护一个地方文化的基因。朝鲜族历史文化资源不仅是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的重要渠道,而且也是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延边地区综合竞争力,彰显延边个性的必由之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延边各级政府也在积极推进“文化强州”发展战略,关注延边地区朝鲜族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但由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机制尚未构成,加上各级政府对历史文化资源稀缺价值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够,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使得许多富有特色和珍贵历史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在城市改造及经济发展的冲浪中受到极大的破坏,有些甚至消失。鉴于此,本论文基于开发与保护延边地区朝鲜族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梳理和探讨延边朝鲜族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开发与保护朝鲜族历史文化资源的具体措施与思路,以供延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借鉴和参考。本文共分四章,由绪论、正文及结论三部分构成。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阐述了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历史文化资源相关概念的界定,阐述了延边地区朝鲜族历史文化资源的类型以及开发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意义。第三章,主要阐述了延边朝鲜族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诸如保护措施不到位、开发利用不合理、保护意识与创新意识不足等问题。第四章,主要阐述了有关延边朝鲜族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的思路与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