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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语文自独立设科以来,教材一直采用的是文选型编写体制,这种体制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课文是教材的主体,选文是教材的核心。课文教学成为语文教学的主要环节,成为实施语文课程的主要平台。那么什么样的选文能够进入教材,成为教材的一部分,这就取决于选文标准如何设定这一问题。选文标准不同,入选的文章就不同,如果选文标准不科学、不合理,就容易导致教材质量的低劣。正因为这样,《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此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提出选文要“具有典范性,文质兼美,富有文化内涵和时代气息,题材、体裁、风格丰富多样,难易适度,适合学生学习。”其中最重要的规定之一就是课文要“文质兼美”。那么小学课文为什么要“文质兼美”?“文质兼美”的内涵是什么?课文如何做到文质兼美?等等。这些问题都值得认真地思考、深刻地把握。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主要内容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是阐明本文的选题缘由,对相关文献进行综述,交代论文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对“文质兼美”选文标准的概念进行分析。主要弄清楚三个问题:第一,小学语文“文质兼美”,美的到底是什么;第二,小学语文的“文质兼美”从本质上是如何实现的;第三,“文质兼美”的小学语文所具有的属性是什么,具体特征表现为什么。第三部分论证小学语文“文质兼美”选文标准确立的必要性,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出发,分析“为什么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从1963年至2001年这40年中都没有明确提出选文要做到‘文质兼美”’。第四部分指出小学语文“文质兼美”标准的诉求。要做到文质兼美可以从许多方面入手,本文主要提出了三点,一是多选精选优秀的文学作品进入小学语文教材;二是着眼儿童心理实现教材文质兼美;三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文质兼美”标准与其它标准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