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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我国的结构调整,日益增多的中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迅速增大,1984-200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出)流量年均增长13.9%。2004年、200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分别达到了55、123亿美元;截至2005年底,中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为517.2亿美元。对外投资的地区已遍及世界五大洲的160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了80%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其中亚洲90%以上的国家,欧洲80%,非洲79%的国家有中国直接投资企业。有学者预计2006-2010年五年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将达600亿美元,2010年的年投资将达176亿美元,年均增长22%。
对外投资的增长使得中国企业不仅要像过去那样承担生产经营风险,而且还要面对更为复杂的国际竞争环境所产生各类风险,包括政治风险。例如,中美之间的纺织品贸易摩擦与争端问题,它实际上是浓缩了经济后面的大量其他因素:人民币汇率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贸易顺差问题,等等。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竞购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石油和天然气企业优尼科遭到美国众议院反对,也是政治问题。
在2 0 0 4年著名的西班牙埃尔切事件中,中国鞋商损失惨重。在此次事件中,当地政府出于政治因素考虑,采取了袖手旁观的态度,客观上为暴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此外,我国某钢铁企业在秘鲁收购铁矿,由于对当地文化和工作习惯以及劳工权益的有关规定缺乏了解,导致劳资关系紧张,罢工频繁发生,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无法维持。
因此,寻求对海外直接投资的法律保护,藉以维持有利的国际投资环境,保证海外直接投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成为国际投资领域非常现实的问题。二战后,美国为促进本国私人企业向欧洲投资,根据其《对外援助法》实施马歇尔计划。作为推行该计划的重要环节之一,美国通过了“经济合作法案”,创设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所以,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在控制跨国投资政治风险上都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案例。
世界银行于1948年提出了有关多边投资保险计划的设想,经过各国艰苦的努力,在1985年召开的世界银行汉城年会上通过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简称《汉城公约》。1988年4月,《汉城公约》正式生效,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MIGA)成立,并于1989年6月开始正式营业。成为跨国公司控制政治风险的重要手段。美国GD公司从事能源投资、建设,是美国50大上市公司之一,不仅是技术和市场的领导者,也拥有非常丰富的市场拓展和资本运作经验。
本文对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保险制度以及跨国投资政治风险进行分析基础上,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研究美国GD公司江苏投资电厂的投资担保策略,描述美国GD公司江苏投资电厂投资担保策略的实施过程,对多边投资保险制度中的投资保险法律关系主体、保险范围、承保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希冀基于研究,对我国企业利用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控制跨国投资政治风险以及完善中国外商投资制度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构想,为中国跨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