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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题目为“税收程序价值研究”,以程序价值为视角,从税收程序的内容及存在的问题出发,运用哲学思辨、实证分析、历史分析等方法,从法哲学和法理学角度构建税收程序的价值理论,旨在研究出一种评价、设计税收程序时所应依据的价值标准,以及通过税收程序实施税法时所要达到的价值目的。 一、本文研究视角的选择: 税收程序是征纳主体实施征纳行为、做出征税决定时所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本文从法律价值角度来研究税收程序,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的放矢,这个“的”就是我国目前税收立法和税收实务中重实体轻程序的规定和做法。 1.软化程序的制约机制,不按程序办事已成为实践中的恶习。 2.在征纳活动中,纳税人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无法充分体现。 3.税收法律中缺乏可操作性的程序性条款,更不用说合乎程序正义的规定。 4.税收法律体系中仍然存在着压抑程序发展的倾向。 作为我国目前惟一一部程序性法律《税收征管法》,2001年修订后,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纳税人依法享有权利的19个条款中,只有一条涉及纳税人的程序性权利,这种税收立法也同样难以掩盖税收程序被轻视的事实。 凡此种种问题都是因为税务部门不重视税收程序的现实而产生,在他们的观念中,税收程序只是用来管理纳税人的“征税手续”和“管理工具”。透过现象看本质,层层剥茧后,发现这种不重视税收程序的现实从理论上找原因就是,没有看到税收程序保证税法实施以外的控权功能,也没有看税收程序表象背后的内涵,正因如此税收程序制度的设置才被看作一堆烦琐地没有生命力的规则。于是,笔者想另辟蹊径寻找一种视角,希望既能体现出税收管理的特色,同时还能承载着改善税收程序制度的现实需要,且与时下的税收法治的需求相适应,这就是从法律价值的角度。本文写作的初衷,就是探讨在看得见的税收程序制度背后隐藏的那看不见的精神内核,在瞬息多变的税收程序法条背后沉淀的那种相对稳定的原则。简言之,税收程序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和手段,税收程序本身承载和映现着独立于征税目标的价值内涵——税收程序本身是有法律价值的。 二、本文研究的立足点: 本文针对我国的税收现实情况,从法哲学的高度透视税收征管程序现象,建立税收程序价值理论,为税收程序的设计和运作提供价值指引。这一切研究源于本文的立足点:首先,税收程序是一种法律程序;其次,作为一种法律程序,税收程序是有价值的:再次,税收程序的内在价值赋予了税收程序的控权功能。 三、前人研究的简评及本文研究的目标与不足: 目前,我国的税收理论重在研究课税要素的设计和构成、税收宏观调控的政策选择,对税收实体法的问题给予了较多的关注,而关于如何科学构建税收程序,规范征税权的公正、理性行使,保护纳税人的权利等税收程序法的理论则严重缺位,即使有研究,也只是停留在对现行征管法等程序性法律的一般性注释上。 笔者在前人对税收程序一般问题的研究基础上,将从法律价值角度进一步加强和深入研究税收程序问题。 1.从程序正义角度界定税收程序的内在价值,为税收程序控制征税职权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 2.从法律程序价值学说出发,构建税收程序的价值理论体系,突破了就税收研究税收的原有思维。 3.以典型案例和走访调查方式,分析我国目前税收程序的现状和问题。 4.以公正价值为核心的程序价值为标准,来完善我国现行听证程序、自由裁量权控制程序、税收行政复议程序和税收行政诉讼程序。 5.提出“权利效率并重,公正优先”的税收程序法价值取向。 四、本文思路及结构: 以税收程序价值为研究目标,遵循着“问题的提出——税收程序在现代法治中的功能——税收程序三大价值的论述——税收程序在实际中的缺陷及理念缺失——税收程序价值在立法上的实现”这条主线,展开本文的研究。 从上述五个研究目标的逻辑关系来看,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践、从一般到特殊的研究过程,本书的篇章结构也遵循此逻辑关系。导论之外,全文主体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即第1章税收程序和税收程序价值的理论分析,建立本文的逻辑起点;第二部分包括四章(第2、3、4、5章),本文的重点所在,从法理学和法哲学的角度详细论述税收程序的工具价值、公正价值和效率价值,三大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协调,程序价值的生成机制以及不同税收程序的价值;第三部分包括两章(第6、7章),首先是对我国的税收程序现状进行实证分析和考察,然后针对目前我国税收程序的现实困境,进行价值选择和规范重构,并在立法层面上为税收程序的发展提出建议。具体篇章结构如下: 导论,交代写作背景、研究目标、思路与方法。同时对程序价值的研究作一综述,梳理西方程序价值理论的变迁史和我国目前法学领域对程序价值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无论是司法还是行政程序,对程序价值的研究,已从只注重程序保证法律顺利实施的外在作用发展到越来越重视程序本身所具有的内在价值。 第1章,阐述税收程序的内涵、社会功能以及税收程序价值理论。从程序、法律程序、税收程序的逻辑关系及本质联系出发,由表及里、层层递进地界定出税收程序的内涵,分析出征税权与纳税人权利的对峙是税收程序的核心范畴,并着重强调处于税收程序中弱势地位的纳税人程序性权利。从法治的含义出发,剖析税收程序所具有的控权功能,这是税收程序的本质特征所在,更是税收程序所被忽略的作用。除了控权功能外,税收程序还具有维护税法权威的功能,同时也阐述了税收程序本身所固有的弊端。税收程序具有上述功能缘于它所具有的工具价值、公正价值以及效率价值。 第2章,税收程序的工具价值。这是税收程序外在的价值,也是被人们所直观感受到的税收程序作用。首先界定税收程序工具价值的内涵是保证税法的顺利实施、实现税法的结果公正以及判断税法结果公正的标准,由此推论出税收程序这一工具性价值在现实中的具体作用。 第3章,税收程序的公正价值。这是税收程序内在价值的核心所在,也是本文浓墨重彩所在。从税收程序公正价值的内涵入手,探究出程序正义是税收程序公正价值的主要思想根源,从而对程序正义的理论发展和现实路径给予了回顾,并把程序正义的思想引入到税收程序的价值中,根据最低限度公正标准构建了税收程序的公正价值理论。阐述了税收程序公正价值理论的内容、意义以及在实际运作中如何来实现税收程序的公正价值。得出的结论是:税收程序的公正价值是尊重纳税人人格尊严、赋予纳税人在征税决定中的参与性、税收程序需要公平、公开、保证税收程序中立、程序自治和程序理性。一项税收程序只要内含着上述的标准,就是公正的税收程序。 第4章,税收程序的效率价值。首先界定效率价值的含义,侧重成本效益的经济分析,但也考虑到了社会效益;然后从科斯定理和波斯纳的效益最大化分析入手,总结出税收程序所具有的效率价值理论。并给出税收结构优化的建议,提出类型征税法的效率价值。最后论及税收程序效率价值的意义所在。 第5章,税收程序价值的协调与生成。首先,谈及三大价值在税收程序活动中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动态关系,为了解决其间冲突与矛盾,对三大值进行横平和协调,给出税收程序价值的定位:以程序正义为内核的三种价值的协调发展。然后从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权力制约三个方面论及税收程序价值的生成机制,对其产生背景作一介绍。最后阐述不同税收程序的价值,立法程序侧重民主价值,救济程序侧重公正价值,征纳程序侧重公正与效率。 第6章,中国税收程序现状的实证分析。首先从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和征管模式两条主线来梳理我国税收程序的历史变迁;然后结合前面税收程序应具有三大价值的立论,运用典型案例来说明我国现行税收程序存在的诸多缺陷。最后探究立法程序、执法程序和司法程序上不公正原因,与我国儒家文化中重礼不重法,法律传统又以刑为主以及“无讼”“息讼”心理、政治经济体制等多层面的因素相关,重实体轻程序是程序公正观念稀薄现实的外在的表现。 第7章,价值选择与规范重构:我国税收程序若干问题的价值分析。笔者在上一章对我国税收程序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但没有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税收程序涉及的范围广泛,限于篇幅的原因同时也为了避免面面俱到泛泛而谈之嫌,本章选择了我国目前税收程序几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最能体现税收程序公正性的程序制度。采用具体方法是借鉴相关国家的制度,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论证听证程序、自由裁量权控制程序和税收救济程序,提出我国在上述程序制度中的改进方向。最后,在税收程序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税收程序的宏观改革思路,并在立法层面上形成税收程序法“权利效率并重、公正优先”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