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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的“大众化”特点新论】根据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档案、当事人日记、文集、边区报纸、政府文件等原始材料,论者从政治和法律相结合的视角观察陕甘宁边区的司法制度,看到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一民众对司法审判活动的全面而深度的参与。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的尝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提供了经验和教训,其形成原因亦极为复杂,值得深人研究。一、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的具体表现:边区政府的做法是打破司法机关与民众之间的隔阂。其作法一是在司法机关的审判职能之外,赋予其必要的社会工作。大凡边区政府所布置的一切工作,高等法院都要无条件的参与。作法之二是规定司法机关要自己解决自身生活的问题。另外,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