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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正规融资困难一直是农村金融研究领域探讨的热点问题。自实施农业产业化政策发展以来,我国农村不断涌现出组织化解决农民融资约束的创新,特别是实践中农民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逐渐显现出促进农民获得贷款的能力,成为本文展开研究的重要原因。农民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下最为重要的组织化形式之一,服务社员是其主要的功能。本文是对农民合作社从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功能到农村金融市场的中介功能、从为社员提供经济服务到金融服务的功能延伸探讨,拓展了农民合作社组织的金融性功能。因此,本研究对于缓解农民正规融资约束、提高利用农民合作社组织的效率、提升农民合作社综合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在对全国五省(皖、鲁、浙、黑、川)123家农民合作社和574名社员抽样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探讨了农民合作社在社员正规融资活动中为社员增信的相关问题。全文主要探讨的问题分为3个:(1)为什么农民合作社能够增信?(2)农民合作社怎样为社员增信?(3)如何提升农民合作社的增信水平?通过理论分析,本文阐释了农民合作社增信的机制,一是在社员获贷前成为融资信息的传递者,减轻金融机构与社员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在社员获贷后作为履约的监督者,利用声誉机制和关联交易对其形成有效制约,降低金融机构对交易不确定性的预期。通过归纳分析实践中的增信运作模式,本文对农民合作社怎样为社员增信进行了解构与探讨。按照是否承担还款连带责任,增信运作模式可分为三类:转贷模式、承担社员借贷还款连带责任模式、不承担社员借贷还款连带责任模式。分析发现,农民合作社增信存在差异,主要与利益联结机制设计有关。利益联结机制不同,农民合作社的增信能力不同:社员与合作社紧密的利益联结更加有利于社员正规融资的获得。本文在对农民合作社增信能力评估量化、增信效果现实检验的实证研究基础上,探讨了如何提升农民合作社增信水平。在实证研究步骤上,本文首先构建了农民合作社增信能力的指标体系,运用结构方程模型的二阶因子分析对样本农民合作社的增信影响力进行估值;接着运用结构方程模型的路径分析构建了社员正规融资模型,并将农民合作社增信的影响引入该模型中,完成对增信效果的现实检验。结果发现,实践中农民合作社增信已经对社员正规融资的获得发挥了促进作用;但在成员结构异质的发展下,增信的促进作用对理事长与核心社员的效果更为明显。为此,本研究提出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强化农民合作社增信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