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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分析广西小蚕共育发展现状,指出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广西蚕业当前现状,提出小蚕共育持续健康发展对策,以推动广西小蚕共育的发展。
关键词 小蚕共育;问题;对策;广西
中图分类号 S8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0-0266-02
小蚕在整个养蚕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推广小蚕共育是现代蚕业发展的方向[1]。小蚕共育模式就是小蚕共育户利用自身专业技术把娇气难养的小蚕集中到一起饲养,把相对易养的大蚕留给蚕农,充分利用社会分工,降低农民养蚕门槛,提高养蚕成功率。小蚕共育技术具有“四省”(省劳力、省投资、省蚕房、省桑叶)、“三便于”(便于管理、便于消毒防病、便于新技术推广)等优点,能很好地解决农村养蚕难的问题[2]。
1 广西小蚕共育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随着广西桑蚕业的快速发展,小蚕共育技术日渐成熟,小蚕共育在广西各地迅速发展,环江、宜州等地小蚕共育率达90%以上,有些村屯甚至户户共育小蚕,每户单批共育小蚕100~3 000张,成为远近闻名的“共育村”。
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近几年各地出现的共育户、共育室、共育中心良莠不齐,部分共育室没有专业技术员和必要的养蚕设施,消毒把关、合格检验机制不严,导致小蚕质量不高,不仅自己养蚕失败,而且使蚕农损失惨重,严重打击蚕农养蚕积极性。小蚕质量低下的共育户无法售完小蚕,只能压低价格或提高单张蚕种蚁量,恶性竞争影响小蚕共育市场正常秩序,阻碍小蚕共育技术推广和发展。虽然目前许多地区出现小蚕共育协会,但协会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没有约束力,共育户如同一盘散沙,各自为阵,在强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共育协会如同摆设。
2 持续健康发展对策
小蚕共育技术要持续健康发展,就应由政府引导,加强执法力度,合法竞争,扶良淘劣,走规范化、专业化道路,逐步健全完善小蚕共育市场。
2.1 政府引导合法经营
2.1.1 专业技术员持证上岗。在各县市区举办小蚕共育专业技术培训班,对各辖区内小蚕共育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颁发小蚕共育技术员证书,定期对技术员培训,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不合格者要求重新培训或撤销技术员证书。加强技术员管理,确保小蚕共育过程中在技术环节不出现问题,提高小蚕共育水平。
2.1.2 共育户备案经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28~31条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共育商品小蚕共育户软硬件审查备案。检查其蚕房、蚕具、蚕药、桑园和工人配备数量是否符合当前共育小蚕量,每个共育户至少配备1名专业技术员。要求其做好蚕种进货和小蚕销售账本,对其销售的小蚕及时进行技术跟踪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符合条件的共育户给予备案经营,不合格者要求整改或取缔。
2.1.3 加强巡查,树立权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深入蠶区,通过村委、广播、电视、公告、培训等宣传途径,让蚕农充分了解小蚕共育备案经营措施,加强备案经营理念,强调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引导蚕农从备案的共育户购买小蚕,让市场自然淘汰不合格、低质量共育户,为蚕农增收保驾护航。
加强巡查,不定期对已备案共育户检查,确保已备案共育户按小蚕共育规程操作,饲育出合格小蚕。多次被蚕农投诉的共育户要求其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坚决取缔。树立备案用户的权威性,加强蚕农对备案用户的信赖度,让小蚕共育事业向健康、规范化方向发展。
2.2 扶良淘劣
2.2.1 设立评比制度。农业主管部门每年对辖区内共育户进行满意度调查,由蚕农为共育户评分,其评分排名在辖区内公布,奖励优秀共育户。有效运用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提高共育户品牌意识,引导蚕农购买优质小蚕,让蚕民获益,增加收入。
2.2.2 资金扶持。政府应对优秀共育户加大扶持力度,协调共育户与银行沟通对接,提供资金帮助,改良完善优化养蚕设施设备,提高共育水平,使有条件的共育户能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成立小蚕共育风险基金,引进保险业务,降低小蚕共育风险,解决优秀共育户后顾之忧,使其更能关注技术上的改进。
2.2.3 技术扶持。加大培训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请国内外桑蚕专家讲解养蚕技术。在该地区举办小蚕共育交流会,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农闲时可组织共育户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养蚕技术,提升自身水平。对重点共育户要跟踪指导,技术把关,提高质量,逐渐转化成标准小蚕共育示范点。
2.3 合理利用资源走专业化道路
2.3.1 成立专业共育合作社。多家优秀共育户可以组成专业共育合作社,综合各家技术优势,充分合理利用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互惠互利,避免无序竞争,完善和拓展销售渠道,打造品牌小蚕共育。
2.3.2 引进专业桑蚕企业。专业桑蚕企业资金充足,技术雄厚,有完善的技术团队,有很好的技术研发能力,在桑蚕领域有主导推动作用。专业桑蚕企业投入小蚕共育事业,能更好地推进小蚕共育技术的发展,加快机械化、省力化步伐,促进高科技成果转化,更符合高产、高效、优质的要求。
3 结语
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不能单单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引导规范,还要众多共育户和广大蚕农参与支持。良好的市场环境不仅给小蚕共育户带来收益,蚕农增收,更能增加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快广西地区蚕业更好更快发展[3]。完善稳定的市场环境,更能吸引全国各地优秀桑蚕企业涌入广西地区,为广西地区桑蚕事业添砖加瓦,巩固“东桑西移”成果,实现广西桑蚕由量到质的变化[4]。
4 参考文献
[1] 曾森.推广小蚕共育是发展现代蚕业的发展方向[J].广西蚕业,2009,46(3):45-49.
[2] 黄艺,蒙霜.广西桑蚕小蚕共育经济效益调查分析[J].广西蚕业,2012,49(4):72-76.
[3] 莫嘉凌,曾森,黄玲.小蚕共育的经营模式与推广[J].广西蚕业,2006,43(3):49-53.
[4] 潘志新.广西小蚕共育推广与管理问题的思考[J].广西蚕业,2008,45(1):49-54.
关键词 小蚕共育;问题;对策;广西
中图分类号 S8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0-0266-02
小蚕在整个养蚕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推广小蚕共育是现代蚕业发展的方向[1]。小蚕共育模式就是小蚕共育户利用自身专业技术把娇气难养的小蚕集中到一起饲养,把相对易养的大蚕留给蚕农,充分利用社会分工,降低农民养蚕门槛,提高养蚕成功率。小蚕共育技术具有“四省”(省劳力、省投资、省蚕房、省桑叶)、“三便于”(便于管理、便于消毒防病、便于新技术推广)等优点,能很好地解决农村养蚕难的问题[2]。
1 广西小蚕共育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随着广西桑蚕业的快速发展,小蚕共育技术日渐成熟,小蚕共育在广西各地迅速发展,环江、宜州等地小蚕共育率达90%以上,有些村屯甚至户户共育小蚕,每户单批共育小蚕100~3 000张,成为远近闻名的“共育村”。
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近几年各地出现的共育户、共育室、共育中心良莠不齐,部分共育室没有专业技术员和必要的养蚕设施,消毒把关、合格检验机制不严,导致小蚕质量不高,不仅自己养蚕失败,而且使蚕农损失惨重,严重打击蚕农养蚕积极性。小蚕质量低下的共育户无法售完小蚕,只能压低价格或提高单张蚕种蚁量,恶性竞争影响小蚕共育市场正常秩序,阻碍小蚕共育技术推广和发展。虽然目前许多地区出现小蚕共育协会,但协会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没有约束力,共育户如同一盘散沙,各自为阵,在强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共育协会如同摆设。
2 持续健康发展对策
小蚕共育技术要持续健康发展,就应由政府引导,加强执法力度,合法竞争,扶良淘劣,走规范化、专业化道路,逐步健全完善小蚕共育市场。
2.1 政府引导合法经营
2.1.1 专业技术员持证上岗。在各县市区举办小蚕共育专业技术培训班,对各辖区内小蚕共育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颁发小蚕共育技术员证书,定期对技术员培训,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不合格者要求重新培训或撤销技术员证书。加强技术员管理,确保小蚕共育过程中在技术环节不出现问题,提高小蚕共育水平。
2.1.2 共育户备案经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28~31条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共育商品小蚕共育户软硬件审查备案。检查其蚕房、蚕具、蚕药、桑园和工人配备数量是否符合当前共育小蚕量,每个共育户至少配备1名专业技术员。要求其做好蚕种进货和小蚕销售账本,对其销售的小蚕及时进行技术跟踪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符合条件的共育户给予备案经营,不合格者要求整改或取缔。
2.1.3 加强巡查,树立权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深入蠶区,通过村委、广播、电视、公告、培训等宣传途径,让蚕农充分了解小蚕共育备案经营措施,加强备案经营理念,强调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引导蚕农从备案的共育户购买小蚕,让市场自然淘汰不合格、低质量共育户,为蚕农增收保驾护航。
加强巡查,不定期对已备案共育户检查,确保已备案共育户按小蚕共育规程操作,饲育出合格小蚕。多次被蚕农投诉的共育户要求其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坚决取缔。树立备案用户的权威性,加强蚕农对备案用户的信赖度,让小蚕共育事业向健康、规范化方向发展。
2.2 扶良淘劣
2.2.1 设立评比制度。农业主管部门每年对辖区内共育户进行满意度调查,由蚕农为共育户评分,其评分排名在辖区内公布,奖励优秀共育户。有效运用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提高共育户品牌意识,引导蚕农购买优质小蚕,让蚕民获益,增加收入。
2.2.2 资金扶持。政府应对优秀共育户加大扶持力度,协调共育户与银行沟通对接,提供资金帮助,改良完善优化养蚕设施设备,提高共育水平,使有条件的共育户能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成立小蚕共育风险基金,引进保险业务,降低小蚕共育风险,解决优秀共育户后顾之忧,使其更能关注技术上的改进。
2.2.3 技术扶持。加大培训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请国内外桑蚕专家讲解养蚕技术。在该地区举办小蚕共育交流会,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农闲时可组织共育户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养蚕技术,提升自身水平。对重点共育户要跟踪指导,技术把关,提高质量,逐渐转化成标准小蚕共育示范点。
2.3 合理利用资源走专业化道路
2.3.1 成立专业共育合作社。多家优秀共育户可以组成专业共育合作社,综合各家技术优势,充分合理利用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互惠互利,避免无序竞争,完善和拓展销售渠道,打造品牌小蚕共育。
2.3.2 引进专业桑蚕企业。专业桑蚕企业资金充足,技术雄厚,有完善的技术团队,有很好的技术研发能力,在桑蚕领域有主导推动作用。专业桑蚕企业投入小蚕共育事业,能更好地推进小蚕共育技术的发展,加快机械化、省力化步伐,促进高科技成果转化,更符合高产、高效、优质的要求。
3 结语
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不能单单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引导规范,还要众多共育户和广大蚕农参与支持。良好的市场环境不仅给小蚕共育户带来收益,蚕农增收,更能增加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快广西地区蚕业更好更快发展[3]。完善稳定的市场环境,更能吸引全国各地优秀桑蚕企业涌入广西地区,为广西地区桑蚕事业添砖加瓦,巩固“东桑西移”成果,实现广西桑蚕由量到质的变化[4]。
4 参考文献
[1] 曾森.推广小蚕共育是发展现代蚕业的发展方向[J].广西蚕业,2009,46(3):45-49.
[2] 黄艺,蒙霜.广西桑蚕小蚕共育经济效益调查分析[J].广西蚕业,2012,49(4):72-76.
[3] 莫嘉凌,曾森,黄玲.小蚕共育的经营模式与推广[J].广西蚕业,2006,43(3):49-53.
[4] 潘志新.广西小蚕共育推广与管理问题的思考[J].广西蚕业,2008,45(1):4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