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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诗经·齐风·东方之日》的诗旨,历来存在分歧,有“刺衰说”和“男欢女爱说”。前人注疏对诗中"即""发"二字的训释扦格不通,从语法上亦皆不顺。高亨先生《诗经今注》对“即”“发”的解释提出了新见,本文申明其说,并以此为基础,结合诗的主题、情景,从语言、文学和古代文化的角度重新阐释,认为不宜理解为幽会诗、私奔诗,而应理解为男子光明正大地得到了其心爱的女人,即新婚燕尔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