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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律风险是企业一切风险的最终表现形式。基于此,着重分析物探法律风险特征和主要类型,介绍河南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主要做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物探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物探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03-0075-03
物探公司的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就物探公司来说,一切商业的、非商业的风险,最终都将戴着法律的面具出现。因此,法律风险是企业一切风险的最终表现形式,任何不利后果都将通过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与终止表现出来。
一、物探公司法律风险特征
所谓法律风险,指可能减损企业现有或未来利益,或使企业丧失获利机会与法律有关的经营风险。但在早期有关法律风险的理论中,关于法律风险的概念大致形成三种观念:责任说、责任损害说、不利后果说。无论采取哪种学说,法律风险的特征都是共同的,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一)发生的原因具有法定性、约定性。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通常产生于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管理不善、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变化、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导致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违约、侵权或怠于行使权利等。
(二)发生的结果具有强制性。法律风险一旦产生严重后果,公司或有关责任人员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承担民事责任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承担行政责任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严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单位承担罚金,主管领导承担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事责任。
(三)发生的领域具有广泛性。法律风险存在于物探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如领导决策、物资采购、地震生产、合规经营等。
(四)发生的形式具有关联性。法律风险和其他的风险紧密相关,其他风险最终有可能成为法律风险。
(五)发生的后果具有可预见性。法律风险一旦成为事实,将会使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公司层面要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责任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二、物探公司法律风险的主要类型
法律风险贯穿于物探公司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其中主要法律风险类型有:
(一)合同法律风险
对物探公司来说,合同是企业对外经济交往的基本载体,是明确市場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主要法律文书。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实施都要靠合同这一载体来实现,抓住合同环节的风险防范,就是抓住了物探公司经营风险防范的源头。
合同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签订法律风险、合同履行法律风险、合同管理不当法律风险等。物探公司地震勘探生产点多、线长、面广,一般都在外地,有关合同不能及时签订,存在较大的合同滞后法律风险。
(二)法律纠纷风险
法律纠纷风险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油田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包括国家整个法制建设进步、老百姓法律维权意识的提高,也有企业自身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既有客观因素引起的,也有作为企业管理主要要素的人及其法制观念和意识造成的。法律纠纷风险包括:证据风险、时效风险、期限风险等。
民事诉讼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形式。为了通过诉讼维护物探公司的合法权益,证据成了最有力的王牌。但同样面临着证据风险:证据灭失风险、证据不全风险、证据来源不合法风险等。所以,我们要树立敏感的证据意识,以规避证据风险。
时效风险、期限风险是法律纠纷中另外两种重要的法律风险。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该项权利的胜诉权制度;期限指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时间。时效与期限都与时间有关,因此,我们要有精确的时效和期限意识,以防范时效风险和期限风险。
(三)安全环保风险
安全、环保是企业的永恒话题。物探公司作为河南油田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面临此类风险不容小觑。
对石油物探企业来说,环境保护法律风险主要包括:排污资质风险、环境污染处罚风险、环境污染侵权风险。
因为涉及雷管、炸药,物探公司安全生产法律风险尤显重要。主要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风险、安全生产管理不当风险、雷管和炸药运输风险、雷管和炸药使用风险、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风险、危险作业风险。如在国内某些敏感地区(新疆)地震勘探施工,雷管、炸药方面的风险就更加突出。
(四)劳动用工风险
物探作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一个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项目用工总量达3000人,其中临时用工超过2800人,存在着很大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表现形式主要有:合同制用工违规风险、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违规风险、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违约风险、培训合同不当风险、合同制用工管理不当风险、合同制用工合同文本不当风险、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不当风险、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文本不当风险、员工信息保管不当风险等。
(五)海外项目风险
物探公司现在海外有3个物探项目,分布在印度尼西亚、阿曼、叙利亚。随着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及形势的变化,物探公司海外项目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 政治安全风险:因为项目所在国政治环境恶化,导致发生骚乱、外国军事干预、战争爆发而给物探项目带来政治安全风险,叙利亚物探项目就存在着这方面的风险。
2 用工环保风险:项目所在国劳工及环保方面的法律与国内不同,导致用工环保风险。
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项目所在国相关法律,积极做好对海外项目的安全评估和风险防范。
三、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主要做法
河南油田物探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已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树立起以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风险防控理念。 为了有效防范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的法律风险,物探公司应以下方面进行了努力:
(一)严格按公司规章制度办事,“走足程序,留下痕迹”
物探公司为了规避合同法律风险,严格合同办理各项程序,从合同立项、合同对方选定、授权委托、合同文本使用、合同审查审批、合同签章以及合同反馈等全程介入。经济合同签订率、送审率和审核率均达到100%,基本杜绝了“只签不审、自签自审、应审未审、先签后审”等现象,有效防范合同风险,没有发生一起合同纠纷。
(二)积极开展法律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手册
物探公司要组织专门人员收集显性和隐性法律风险信息,全面识别和评估,开列清单,形成风险点。在此基础上,制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手册,将法律风险预防、处理措施和程序规范细化到部门、管理流程和岗位,分解到人,落实到位。
(三)全员参与,全过程搞好法律风险防控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物探公司依据集团公司、勘探局要求,做出专门部署,明确要求全体员工树立法律风险可防、可控意识,做实做细风险识别和防范措施。
物探公司在地震队推广实行地震勘探项目的法律风险识别和法律应急预案工作,使其成为一种制度,并纳入“三基”考核范围。法律风险识别着重围绕地震勘探生产,从3个大方面,12个风险因素进行风险描述、风险度判断、措施应对等,并制订法律应急预案,在法律风险成为现实时,地震队负责人第一时间知道如何作出反应。
2009年12月,物探公司在辽宁锦州北镇进行二维地震作业。之前,按照《法律风险辩识表》的要求,对北镇生态养殖场进行了3次实地踏勘,并将鱼塘的方位、四角坐标展布到施工地图上,为了避开养殖场,公司两次对施工设计进行了调整,尽可能地使测线远离鱼塘。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采取了逐点设计施工参数、适时进行井深、药量的调整和炮点合理偏移等措施,由技术规范要求的药量5公斤、距离50米、井深10米调整到药量1公斤、距离80米、井深28米,以确保对养殖场不产生影响。
尽管如此,原告北镇市生态养殖场还是将物探公司诉诸法律,恶意索赔金额达589万元。虽然对方恶意诉讼并制作了一系列看似真实完整的“证据”,致公司于被动地位,但由于我们事先开展了地震项目法律风险辨识,做好了法律应急预案工作,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验、法庭质证,使我公司坚定了案件胜诉的信心。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深刻认识到,法律风险防范是法律工作由被动变主动,由事后救济向事前防范的有效措施,企业的法律工作人员由“消防员”转变为“安全员”,才能确保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的目标。
自从在地震队实施法律风险识别和法律应急预案以来,公司的法律纠纷数量有所下降,地震队干部和员工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法律知识和素养有所提高,依法维护物探公司合法权益的信心更足了。
(四)以环境侵权最佳实践小组为平台,全面提升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水平
2010年,物探公司作为勘探局环境侵权最佳实践小组的牵头-单位,带领勘探局6家工程板块单位,研究环保侵权案件的预防措施和案件发生后最佳、有效的解决方案,研究法律依据和注意事项,编制完成了《河南油田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法律风险防控手册》,使油田和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四、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一)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必要性
1 法律环境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環境因素,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事关企业的长治久安。
2 物探公司是法律风险相对较高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已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3 依法治企是贯彻国家意志,塑造现代企业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法律风险防控是贯彻集团公司将中石化打造成“高度负责任、高度受尊敬的企业”,履行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基本保障。
4 物探公司已经进行的法律风险防控建设成效显著,有待深化、完善。
(二)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架构
物探公司在法律风险防控实践中,一般通过调查研究,经过分析、归纳、总结,按照“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基本思路,采取措施对每个风险点,按照风险识别、风险评析、风险防范以及风险处理四个环节进行应对。
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流程图如下:
风险识别—风险评析—风险防范—风险处理
1 风险识别是指对行为的描述及性质的判断。
2 风险评析是依据法律规定对行为引发的法律后果进行简要分析(包括援引相关法条)。
3 风险防范是“事前预防”的措施之一。
4 风险处理是“事中控制”与“事后补救”的措施方法。
物探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中,实现了法律风险防控流程化、体系化,形成了对法律环境变化应对迅速、应对机制健全,避免损害效果显著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五、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新探索
法律风险防控属于企业管理法律的范畴。法律对企业管理的规范作用,要求我们不断研究国内外法律环境变化对物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的影响。将法律的要求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能动地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在坚持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事后救济为辅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物探公司与时俱进,开始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新探索:
(一)发挥公司领导人和总法律顾问的作用,从决策和管理的层面控制法律风险。物探公司确立总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控制中的核心作用,组建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对法律风险控制机制的主导作用。公司总法律顾问和法律管理团队,筹划设计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制度和方案,组织内部法律资源,协调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持续守法。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规章制度建设是公司加强管理的基础性工程,同时是依法治企的重要内容。物探公司必须根据自身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外部环境,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要事项,以公司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做出明确规定。
(三)通过风险分析评估、控制管理、监控更新构建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建立和优化法律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为风险防范提供有力的内部法律环境。
(四)确立防控法律风险的预警制度体系。根据法律风险识别、评估结果,构建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预警制度体系,包括重大决策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等级管理和纠纷诉讼处理等制度,有效地防控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公司的运营风险。
(五)以建立依法决策机制为重点,对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制定切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的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在生产经营中树立风险防范理念。
(六)创新管理,树立三个“第一时间”法律风险防控理念
1 树立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对可能存在的法律纠纷,不论责任方在谁,都要在第一时间收集、固定和保存好原始证据。
2 遇到有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但不知如何处理的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汇报。
3 接到司法部门的法律文书,要在签收之后的第一时间向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报告。2011年度新疆排10井三维地震项目工区机井多,乌苏地区干旱少雨,导致不少机井缺水、坍塌。机井主以地震施工造成其机井损害为由要挟起诉我方。但是施工之前,我们进行了法律风险识别,且有应急预案在手,心中不慌。2224地震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反映给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与地震队保持全天候联系,和外聘律师多次一起研究、讨论,就该纠纷向地震队提交了法律建议书,最终以最小的代价解决了纷争,避免了一起诉讼案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创新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是推行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必由之路。搞好了法律风险防控,就能有效规避企业经营的全面风险。
(责任编辑:陈丽敏)
关键词:物探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03-0075-03
物探公司的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就物探公司来说,一切商业的、非商业的风险,最终都将戴着法律的面具出现。因此,法律风险是企业一切风险的最终表现形式,任何不利后果都将通过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与终止表现出来。
一、物探公司法律风险特征
所谓法律风险,指可能减损企业现有或未来利益,或使企业丧失获利机会与法律有关的经营风险。但在早期有关法律风险的理论中,关于法律风险的概念大致形成三种观念:责任说、责任损害说、不利后果说。无论采取哪种学说,法律风险的特征都是共同的,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一)发生的原因具有法定性、约定性。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通常产生于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管理不善、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变化、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导致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违约、侵权或怠于行使权利等。
(二)发生的结果具有强制性。法律风险一旦产生严重后果,公司或有关责任人员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承担民事责任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承担行政责任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严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单位承担罚金,主管领导承担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事责任。
(三)发生的领域具有广泛性。法律风险存在于物探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如领导决策、物资采购、地震生产、合规经营等。
(四)发生的形式具有关联性。法律风险和其他的风险紧密相关,其他风险最终有可能成为法律风险。
(五)发生的后果具有可预见性。法律风险一旦成为事实,将会使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公司层面要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责任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二、物探公司法律风险的主要类型
法律风险贯穿于物探公司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其中主要法律风险类型有:
(一)合同法律风险
对物探公司来说,合同是企业对外经济交往的基本载体,是明确市場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主要法律文书。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实施都要靠合同这一载体来实现,抓住合同环节的风险防范,就是抓住了物探公司经营风险防范的源头。
合同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签订法律风险、合同履行法律风险、合同管理不当法律风险等。物探公司地震勘探生产点多、线长、面广,一般都在外地,有关合同不能及时签订,存在较大的合同滞后法律风险。
(二)法律纠纷风险
法律纠纷风险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油田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包括国家整个法制建设进步、老百姓法律维权意识的提高,也有企业自身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既有客观因素引起的,也有作为企业管理主要要素的人及其法制观念和意识造成的。法律纠纷风险包括:证据风险、时效风险、期限风险等。
民事诉讼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形式。为了通过诉讼维护物探公司的合法权益,证据成了最有力的王牌。但同样面临着证据风险:证据灭失风险、证据不全风险、证据来源不合法风险等。所以,我们要树立敏感的证据意识,以规避证据风险。
时效风险、期限风险是法律纠纷中另外两种重要的法律风险。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该项权利的胜诉权制度;期限指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时间。时效与期限都与时间有关,因此,我们要有精确的时效和期限意识,以防范时效风险和期限风险。
(三)安全环保风险
安全、环保是企业的永恒话题。物探公司作为河南油田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面临此类风险不容小觑。
对石油物探企业来说,环境保护法律风险主要包括:排污资质风险、环境污染处罚风险、环境污染侵权风险。
因为涉及雷管、炸药,物探公司安全生产法律风险尤显重要。主要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风险、安全生产管理不当风险、雷管和炸药运输风险、雷管和炸药使用风险、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风险、危险作业风险。如在国内某些敏感地区(新疆)地震勘探施工,雷管、炸药方面的风险就更加突出。
(四)劳动用工风险
物探作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一个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项目用工总量达3000人,其中临时用工超过2800人,存在着很大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表现形式主要有:合同制用工违规风险、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违规风险、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违约风险、培训合同不当风险、合同制用工管理不当风险、合同制用工合同文本不当风险、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不当风险、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文本不当风险、员工信息保管不当风险等。
(五)海外项目风险
物探公司现在海外有3个物探项目,分布在印度尼西亚、阿曼、叙利亚。随着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及形势的变化,物探公司海外项目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 政治安全风险:因为项目所在国政治环境恶化,导致发生骚乱、外国军事干预、战争爆发而给物探项目带来政治安全风险,叙利亚物探项目就存在着这方面的风险。
2 用工环保风险:项目所在国劳工及环保方面的法律与国内不同,导致用工环保风险。
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项目所在国相关法律,积极做好对海外项目的安全评估和风险防范。
三、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主要做法
河南油田物探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已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树立起以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风险防控理念。 为了有效防范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的法律风险,物探公司应以下方面进行了努力:
(一)严格按公司规章制度办事,“走足程序,留下痕迹”
物探公司为了规避合同法律风险,严格合同办理各项程序,从合同立项、合同对方选定、授权委托、合同文本使用、合同审查审批、合同签章以及合同反馈等全程介入。经济合同签订率、送审率和审核率均达到100%,基本杜绝了“只签不审、自签自审、应审未审、先签后审”等现象,有效防范合同风险,没有发生一起合同纠纷。
(二)积极开展法律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手册
物探公司要组织专门人员收集显性和隐性法律风险信息,全面识别和评估,开列清单,形成风险点。在此基础上,制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手册,将法律风险预防、处理措施和程序规范细化到部门、管理流程和岗位,分解到人,落实到位。
(三)全员参与,全过程搞好法律风险防控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物探公司依据集团公司、勘探局要求,做出专门部署,明确要求全体员工树立法律风险可防、可控意识,做实做细风险识别和防范措施。
物探公司在地震队推广实行地震勘探项目的法律风险识别和法律应急预案工作,使其成为一种制度,并纳入“三基”考核范围。法律风险识别着重围绕地震勘探生产,从3个大方面,12个风险因素进行风险描述、风险度判断、措施应对等,并制订法律应急预案,在法律风险成为现实时,地震队负责人第一时间知道如何作出反应。
2009年12月,物探公司在辽宁锦州北镇进行二维地震作业。之前,按照《法律风险辩识表》的要求,对北镇生态养殖场进行了3次实地踏勘,并将鱼塘的方位、四角坐标展布到施工地图上,为了避开养殖场,公司两次对施工设计进行了调整,尽可能地使测线远离鱼塘。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采取了逐点设计施工参数、适时进行井深、药量的调整和炮点合理偏移等措施,由技术规范要求的药量5公斤、距离50米、井深10米调整到药量1公斤、距离80米、井深28米,以确保对养殖场不产生影响。
尽管如此,原告北镇市生态养殖场还是将物探公司诉诸法律,恶意索赔金额达589万元。虽然对方恶意诉讼并制作了一系列看似真实完整的“证据”,致公司于被动地位,但由于我们事先开展了地震项目法律风险辨识,做好了法律应急预案工作,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验、法庭质证,使我公司坚定了案件胜诉的信心。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深刻认识到,法律风险防范是法律工作由被动变主动,由事后救济向事前防范的有效措施,企业的法律工作人员由“消防员”转变为“安全员”,才能确保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的目标。
自从在地震队实施法律风险识别和法律应急预案以来,公司的法律纠纷数量有所下降,地震队干部和员工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法律知识和素养有所提高,依法维护物探公司合法权益的信心更足了。
(四)以环境侵权最佳实践小组为平台,全面提升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水平
2010年,物探公司作为勘探局环境侵权最佳实践小组的牵头-单位,带领勘探局6家工程板块单位,研究环保侵权案件的预防措施和案件发生后最佳、有效的解决方案,研究法律依据和注意事项,编制完成了《河南油田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法律风险防控手册》,使油田和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四、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一)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必要性
1 法律环境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環境因素,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事关企业的长治久安。
2 物探公司是法律风险相对较高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已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3 依法治企是贯彻国家意志,塑造现代企业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法律风险防控是贯彻集团公司将中石化打造成“高度负责任、高度受尊敬的企业”,履行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基本保障。
4 物探公司已经进行的法律风险防控建设成效显著,有待深化、完善。
(二)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架构
物探公司在法律风险防控实践中,一般通过调查研究,经过分析、归纳、总结,按照“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基本思路,采取措施对每个风险点,按照风险识别、风险评析、风险防范以及风险处理四个环节进行应对。
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流程图如下:
风险识别—风险评析—风险防范—风险处理
1 风险识别是指对行为的描述及性质的判断。
2 风险评析是依据法律规定对行为引发的法律后果进行简要分析(包括援引相关法条)。
3 风险防范是“事前预防”的措施之一。
4 风险处理是“事中控制”与“事后补救”的措施方法。
物探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中,实现了法律风险防控流程化、体系化,形成了对法律环境变化应对迅速、应对机制健全,避免损害效果显著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五、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新探索
法律风险防控属于企业管理法律的范畴。法律对企业管理的规范作用,要求我们不断研究国内外法律环境变化对物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的影响。将法律的要求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能动地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在坚持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事后救济为辅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物探公司与时俱进,开始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新探索:
(一)发挥公司领导人和总法律顾问的作用,从决策和管理的层面控制法律风险。物探公司确立总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控制中的核心作用,组建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对法律风险控制机制的主导作用。公司总法律顾问和法律管理团队,筹划设计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制度和方案,组织内部法律资源,协调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持续守法。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规章制度建设是公司加强管理的基础性工程,同时是依法治企的重要内容。物探公司必须根据自身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外部环境,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要事项,以公司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做出明确规定。
(三)通过风险分析评估、控制管理、监控更新构建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建立和优化法律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为风险防范提供有力的内部法律环境。
(四)确立防控法律风险的预警制度体系。根据法律风险识别、评估结果,构建物探公司法律风险预警制度体系,包括重大决策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等级管理和纠纷诉讼处理等制度,有效地防控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公司的运营风险。
(五)以建立依法决策机制为重点,对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制定切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的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在生产经营中树立风险防范理念。
(六)创新管理,树立三个“第一时间”法律风险防控理念
1 树立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对可能存在的法律纠纷,不论责任方在谁,都要在第一时间收集、固定和保存好原始证据。
2 遇到有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但不知如何处理的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汇报。
3 接到司法部门的法律文书,要在签收之后的第一时间向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报告。2011年度新疆排10井三维地震项目工区机井多,乌苏地区干旱少雨,导致不少机井缺水、坍塌。机井主以地震施工造成其机井损害为由要挟起诉我方。但是施工之前,我们进行了法律风险识别,且有应急预案在手,心中不慌。2224地震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反映给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与地震队保持全天候联系,和外聘律师多次一起研究、讨论,就该纠纷向地震队提交了法律建议书,最终以最小的代价解决了纷争,避免了一起诉讼案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创新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是推行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必由之路。搞好了法律风险防控,就能有效规避企业经营的全面风险。
(责任编辑: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