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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至迟出现于宋代的承揽契约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达的重要表征,其外延与内涵与今时之承揽契约略有差异,但 其实质功能则别无二致。本文集约相关史料,从名义考辩、法律关系、法律调整三方面探讨传统中国(主要集中于明、清时期 江南棉布行业)承揽契约产生之历史前提及其协调功能,进而说明承揽契约实施过程中官府、定作人、承揽人三者之间的互动 关系以及民间习惯法与官府成文法之间既相互包容又相互拒斥的历史成因。
关键词:中国古代;承揽契约;法律调整;历史价值
中图分类号:D93/9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04)04—0135—03
关键词:中国古代;承揽契约;法律调整;历史价值
中图分类号:D93/9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04)04—01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