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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4年到2006年,机电产品已连续13年成为中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巨手。统计显示,2006年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额9771.7亿美元,其中出口5494.2亿美元,居世界第三,进口4277.6亿美元,居世界第二。机电产品进出口增长25.7%,高于全国外贸1.8个百分点,占全国外贸的比重达55.5%;机电产品进出口净增2000.4亿美元,占全国外贸增量的59%。2000年以来的五年间,中国与欧盟的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增长近两倍,年均增幅达32.5%,其中出口增长四倍。但是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也遇到不少新的问题,需要企业积极面对,探求解决方法。
一、中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遇到的新问题
1. 中国对欧盟机电产品出口贸易结构存在的问题。中国对欧盟机电产品出口贸易面临的障碍很多是因为自身的结构性问题。首先,技术含量低或不掌握知识产权的机电产品比重过高。由于我国企业长期以来不重视自主创新,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很少。大部分企业技术水平较低,主要依靠引进、仿制,对知识产权重视不够,现在已开始遭遇到国外企业越来越多的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由的阻击,成为机电产品扩大出口的一大障碍。其次,在中国对欧盟出口的机电产品中,高消耗、高污染产品占有很大的比例。这类机电产品不仅会对中国的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而且受能源瓶颈的制约,很难持续快速的发展。
2. 欧盟环保三指令影响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两项新环保指令《关于报废电气电子设备指令》(简称WEEE)和《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已经分别于2005年8月13日和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两项指令的实施将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造成重大影响,冲击我国大家电、小家电、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照明设备、家用电子设备、休闲和运动设备、自动售货设备等8大类近20万种产品及其上下游相关企业。继WEEE、ROHS指令,欧盟还将于2007年8月份出台第三道环保指令《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指令》(EUP指令)。该指令首次引入“产品生命周期”概念,要求从产品设计到制造、使用及后期处理全链条实现节能、环保。相比WEEE和ROHS条约,EUP指令所涵盖的产品范围更加广泛。所有使用电能、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的产品都要遵守这个指令。待指令生效后,欧盟委员会将对暖气与热水设备、电动马达系统、家庭与服务业的照明设备、家用电器、家庭与服务业的办公室设备、通风与空调设备等做出环境化设计的实施方法。
3. 欧盟新普惠制增加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成本。欧盟于2006年1月1日实施新普惠制方案,第六次增加我国的毕业产品。中国16大类50章产品全部从欧盟普惠制待遇产品中被剔除。对于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影响较大。此次我国机电产品在欧盟毕业,享受的税率从GSP优惠税率降至最惠国税率。关税增加直接导致其在欧盟市场上的价格上升,而其他受惠国和地区的同类产品仍享有关税减免优惠,这会降低我国机电产品在欧盟市场上的竞争力。
4. 我国与欧盟贸易摩擦加剧。我国机电产品对欧贸易快速发展,但同时也越来越多地成为贸易摩擦的对象,而且手段日趋多样化,遇到了许多诸如反倾销、保障措施调查等贸易摩擦案件的困扰。例如,中国的彩电价廉物美,原来在欧美市场很畅销,但自从被欧盟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后,现在已完全退出了欧盟市场。而在“彩电风波”中,欧盟选择的替代国是新加坡,新加坡的人力成本是我国的20倍左右。
二、中国机电产品开拓欧盟市场的对策
1. 政府方面。①政府应给与财税优惠力促机电产品出口结构调整。政府应鼓励机电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进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开发;对关系出口的共性技术研发给予扶持。对机电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利用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支持中小机电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适时调整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机电产品出口。抓紧建设出口创新基地,尽快形成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群。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技改贴息资金要向有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企业倾斜。
②应对欧盟三指令,要有政府“有形之手”的大力支持。政府有关部门一要制定替代上述有害物质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新产品开发计划,特别是重视电器基础件和基础材料的研制开发,对包括绝缘材料、电工合金、电线电缆、蓄电池和其他电池等组织重点攻关,并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资助。二是针对欧盟三指令的不合理部分提出交涉,寻求解决方案,必要时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裁决。三是通过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方式,推动相关企业开展应用转化技术研究。各级检验检疫部门应该发挥熟知政策信息的优势,构筑与欧盟相关机构沟通的信息平台,及时了解跟踪欧盟双指令实施的最新动态,尤其是各国指令转换成法律的完成时间和转换后执行的技术细节,包括豁免范围、惩罚办法等,及时通报企业应对。
③规范出口秩序,扶持中小企业。政府在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应规范机电产品出口秩序,跟踪市场行情,密切监视我国机电产品市场及价格状况,抑制机电产品的恶性价格竞争。为减少新的普惠制方案对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政府相关部门须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尽可能确切了解、掌握欧盟新的普惠制产品毕业安排将会对其产生的影响,使其能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④完善争端解决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各项指控。作为世贸组织的一员,我国应学会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加强多边协商,鼓励企业积极应对。要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研究欧盟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认真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贸易壁垒的成功经验,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好贸易争端,维护其合法权益。可成立法律帮助部门,协助企业积极应诉。
2. 企业方面。①发展机电产品高新技术,提升产品附加值。提升机电产品出口的技术经济附加值、高知识产权和高级化品牌含量,应是出口企业培育自主能力和开发新技术的重点。要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出口产品技术经济附加值,按比较优势的原则进行技术改造,把高新技术改造与企业创名牌结合起来,重视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生产与供应的技术链。企业要把握引进高新技术专利的主动权,在准确预测、从严分析和科学决策的基础上抢先引进,并将其尽快转变为产业化和商业化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优势。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专利要进行后续化保护,对高新技术专利引进绩效进行评估。企业要建立科学的自主研发制度,通过恰当的自主研发激励机制,激活企业自主研发的潜能,加速企业自主研发成果的转化和出口增长。
②企业是有效化解欧盟三指令危机的主体。企业一方面要对产品材料和元器件进行评估,确保对产品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追溯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大技术开发和创新力度,改进电器产品的技术构成。ROHS指令的关键,在于通过替代性原材料及工艺达到环保要求,如使用无铜焊接材料和无铜焊接设备,全面使用无机阻燃剂等。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自主开发新产品,或与科研机构及检测认证机构合作、购置专利技术等方法,使自身产品尽快满足欧盟环保指令要求,以巩固和开拓欧盟这个重要市场。
③将部分机电产品的生产转移到仍然享受欧盟普惠制待遇的国家。由于欧盟普惠制对其它受惠国和地区的同类产品仍然给予关税减免优惠,而且欧盟对部分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会长期给予更为优惠的政策,欧盟新方案规定对这些国家和地区不采用毕业机制,因此我们国内的大型机电企业可以向这些国家和地区投资办厂,将生产基地转移到那里。
开拓多元市场,走好“东盟路线”。根据我国政府与东盟10国签订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东盟国家降低部分机械产品进出口关税,这为我国机械产品出口提供了机遇。相关企业可选择我国有优势的产品出口,开辟新兴市场。
④运用贸易救济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企业要积极应诉,欧盟打火机案、欧盟彩电案、欧盟节能灯案的成功,就是企业积极应诉最終得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好例证。其次,企业要借助政府、商会的协助力量,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此外,出口企业要提早进行准备,聘请专业律师,积极配合调查机关调查工作以及灵活运用反倾销法及司法等积极途径,都是应诉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一、中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遇到的新问题
1. 中国对欧盟机电产品出口贸易结构存在的问题。中国对欧盟机电产品出口贸易面临的障碍很多是因为自身的结构性问题。首先,技术含量低或不掌握知识产权的机电产品比重过高。由于我国企业长期以来不重视自主创新,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很少。大部分企业技术水平较低,主要依靠引进、仿制,对知识产权重视不够,现在已开始遭遇到国外企业越来越多的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由的阻击,成为机电产品扩大出口的一大障碍。其次,在中国对欧盟出口的机电产品中,高消耗、高污染产品占有很大的比例。这类机电产品不仅会对中国的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而且受能源瓶颈的制约,很难持续快速的发展。
2. 欧盟环保三指令影响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两项新环保指令《关于报废电气电子设备指令》(简称WEEE)和《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已经分别于2005年8月13日和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两项指令的实施将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造成重大影响,冲击我国大家电、小家电、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照明设备、家用电子设备、休闲和运动设备、自动售货设备等8大类近20万种产品及其上下游相关企业。继WEEE、ROHS指令,欧盟还将于2007年8月份出台第三道环保指令《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指令》(EUP指令)。该指令首次引入“产品生命周期”概念,要求从产品设计到制造、使用及后期处理全链条实现节能、环保。相比WEEE和ROHS条约,EUP指令所涵盖的产品范围更加广泛。所有使用电能、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的产品都要遵守这个指令。待指令生效后,欧盟委员会将对暖气与热水设备、电动马达系统、家庭与服务业的照明设备、家用电器、家庭与服务业的办公室设备、通风与空调设备等做出环境化设计的实施方法。
3. 欧盟新普惠制增加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成本。欧盟于2006年1月1日实施新普惠制方案,第六次增加我国的毕业产品。中国16大类50章产品全部从欧盟普惠制待遇产品中被剔除。对于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影响较大。此次我国机电产品在欧盟毕业,享受的税率从GSP优惠税率降至最惠国税率。关税增加直接导致其在欧盟市场上的价格上升,而其他受惠国和地区的同类产品仍享有关税减免优惠,这会降低我国机电产品在欧盟市场上的竞争力。
4. 我国与欧盟贸易摩擦加剧。我国机电产品对欧贸易快速发展,但同时也越来越多地成为贸易摩擦的对象,而且手段日趋多样化,遇到了许多诸如反倾销、保障措施调查等贸易摩擦案件的困扰。例如,中国的彩电价廉物美,原来在欧美市场很畅销,但自从被欧盟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后,现在已完全退出了欧盟市场。而在“彩电风波”中,欧盟选择的替代国是新加坡,新加坡的人力成本是我国的20倍左右。
二、中国机电产品开拓欧盟市场的对策
1. 政府方面。①政府应给与财税优惠力促机电产品出口结构调整。政府应鼓励机电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进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开发;对关系出口的共性技术研发给予扶持。对机电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利用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支持中小机电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适时调整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机电产品出口。抓紧建设出口创新基地,尽快形成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群。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技改贴息资金要向有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企业倾斜。
②应对欧盟三指令,要有政府“有形之手”的大力支持。政府有关部门一要制定替代上述有害物质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新产品开发计划,特别是重视电器基础件和基础材料的研制开发,对包括绝缘材料、电工合金、电线电缆、蓄电池和其他电池等组织重点攻关,并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资助。二是针对欧盟三指令的不合理部分提出交涉,寻求解决方案,必要时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裁决。三是通过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方式,推动相关企业开展应用转化技术研究。各级检验检疫部门应该发挥熟知政策信息的优势,构筑与欧盟相关机构沟通的信息平台,及时了解跟踪欧盟双指令实施的最新动态,尤其是各国指令转换成法律的完成时间和转换后执行的技术细节,包括豁免范围、惩罚办法等,及时通报企业应对。
③规范出口秩序,扶持中小企业。政府在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应规范机电产品出口秩序,跟踪市场行情,密切监视我国机电产品市场及价格状况,抑制机电产品的恶性价格竞争。为减少新的普惠制方案对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政府相关部门须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尽可能确切了解、掌握欧盟新的普惠制产品毕业安排将会对其产生的影响,使其能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④完善争端解决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各项指控。作为世贸组织的一员,我国应学会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加强多边协商,鼓励企业积极应对。要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研究欧盟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认真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贸易壁垒的成功经验,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好贸易争端,维护其合法权益。可成立法律帮助部门,协助企业积极应诉。
2. 企业方面。①发展机电产品高新技术,提升产品附加值。提升机电产品出口的技术经济附加值、高知识产权和高级化品牌含量,应是出口企业培育自主能力和开发新技术的重点。要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出口产品技术经济附加值,按比较优势的原则进行技术改造,把高新技术改造与企业创名牌结合起来,重视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生产与供应的技术链。企业要把握引进高新技术专利的主动权,在准确预测、从严分析和科学决策的基础上抢先引进,并将其尽快转变为产业化和商业化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优势。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专利要进行后续化保护,对高新技术专利引进绩效进行评估。企业要建立科学的自主研发制度,通过恰当的自主研发激励机制,激活企业自主研发的潜能,加速企业自主研发成果的转化和出口增长。
②企业是有效化解欧盟三指令危机的主体。企业一方面要对产品材料和元器件进行评估,确保对产品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追溯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大技术开发和创新力度,改进电器产品的技术构成。ROHS指令的关键,在于通过替代性原材料及工艺达到环保要求,如使用无铜焊接材料和无铜焊接设备,全面使用无机阻燃剂等。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自主开发新产品,或与科研机构及检测认证机构合作、购置专利技术等方法,使自身产品尽快满足欧盟环保指令要求,以巩固和开拓欧盟这个重要市场。
③将部分机电产品的生产转移到仍然享受欧盟普惠制待遇的国家。由于欧盟普惠制对其它受惠国和地区的同类产品仍然给予关税减免优惠,而且欧盟对部分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会长期给予更为优惠的政策,欧盟新方案规定对这些国家和地区不采用毕业机制,因此我们国内的大型机电企业可以向这些国家和地区投资办厂,将生产基地转移到那里。
开拓多元市场,走好“东盟路线”。根据我国政府与东盟10国签订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东盟国家降低部分机械产品进出口关税,这为我国机械产品出口提供了机遇。相关企业可选择我国有优势的产品出口,开辟新兴市场。
④运用贸易救济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企业要积极应诉,欧盟打火机案、欧盟彩电案、欧盟节能灯案的成功,就是企业积极应诉最終得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好例证。其次,企业要借助政府、商会的协助力量,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此外,出口企业要提早进行准备,聘请专业律师,积极配合调查机关调查工作以及灵活运用反倾销法及司法等积极途径,都是应诉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