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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亡打捞该不该收钱,收多少,应由谁来买单始终是事故现场及事后最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关键所在
2011年11月24日中午,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11岁男孩刘晓路在回家路上与同学打闹,不慎掉进武兴路北侧排水沟,十几分钟后溺亡并沉入水底。事发后,刘晓路母亲向附近的甘棠派出所报警,请求民警把孩子打捞上岸。但涉事民警称,派出所不是专业的打捞队,无法下水打捞。孩子溺水应由专业打捞队打捞,打捞费用由被救方来承担。
由于刘晓路父母没有答应打捞队提出的1万元打捞费,最后打捞队拒绝前来。
此事,有媒体以“通州民警勒索万元打捞费”,“小学生河边溺亡,民警要求打捞费打捞”,“公民遇险救援费用应由谁出”等为题多次转载,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方圆》记者就溺亡打捞采访到了北京市一名资深的打捞者崔杰,他对那次打捞队的拒绝有着自己的看法。
误打误撞入溺亡打捞行业
“打捞队索要的费用过高。”这是崔杰的第一想法,崔杰是北京最早从事民间打捞的潜水员,他告诉记者,报道中的打捞队没去打捞,并且事先在电话里谈价钱的做法无可厚非,“毕竟,人家也是打捞企业,付出是要成本的。”但他提醒到,如果打捞队去了现场,再跟人家价钱的做法就坏了规矩,“万一家属不给钱,你是捞还是不捞呢?”
崔杰说,先讲价付款,后下水是行规,打捞队伍最顾虑的是,如果把尸体打捞上来后,家属往往情绪上很悲痛,打捞费不好收取。
今年63岁的崔杰,在北京的潜水圈算得上知名。1994年,崔杰组建了北京是第一家民间潜水俱乐部——海鹰潜水俱乐部。俱乐部的业务主要是给会员培训潜水,至于参与北京市溺亡打捞是后来误打误撞碰上的。
1999年,崔杰第一次下水捞人纯粹是出于“好心做善事”,当时颐和园北宫门附近有人落水溺亡,崔杰刚好路过,一时救人心切,脱了外套,跳进水里将人打捞起来,当场引来旁观者的喝彩,后来到场的民警也记住了这个会潜水捞人的崔杰。
此后,崔杰义务协助民警打捞过几次。在当了几次“做好事不收钱”的雷锋后,崔杰再打捞时,就会收取一定的费用。“1990年北京亚运会之前,民间、警方都没有专门的潜水打捞队伍。我也是被人发现才干这行的。”当时,溺水者尸体打捞主要由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负责,像崔杰这样被发现具有潜水打捞能力的人士还并不多。
北京市溺亡者打捞工作开始交由专门的打捞公司处理是始于2004年。当年8月,北京市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案件等以外的溺水死亡打捞一律交给本市潜水俱乐部负责,警方负责从中牵线。
“一般是警方先接到报警有溺水事故发生,然后联系我们去参与打捞。”关于当时公安的决定,崔杰的看法是,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潜水队人数不多,负责水下赃物证物打捞、水下刑事案件和首都的水下安防等任务,已经负荷不来了,没有时间负责民事尸体打捞。
2004年10月22日中午,一男子在东坝河橡胶坝段捞鱼时,不慎沉入河中身亡。晚上9时许,海鹰打捞队的崔杰接到警方的通知,拿着绳钩在出事地点旁边打捞。经过1小时努力,晚9点56分崔杰把尸体捞出水面。
“那次打捞我没有要打捞费,因为他们死者家里实在是太穷了。”这是崔杰第一次正式跟警方合作的情形。
也就是从2004年起,崔杰每年开始有固定的尸体打捞来源。2004年18具,2005年21具,去年2011年,崔杰参与打捞事件13起,这些都被他记在一本叫“作业心得”的日记上。
打捞费用怎么定
2011年7月29日的密云县左堤路蔡家湾一带,持续多场的强降雨把左堤路拦河大坝内侧的低洼地填满,变成了一个漂满杂物的雨水湖。那天,先是一副机动车牌照漂起,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注意,随后又漂起了两具尸体。
据村民估计,雨水灌满的洼地至少有四五米深。但湖底还有什么?如何打捞?复杂的现场状况难住了赶来的警方,随后民警打算让崔杰出马。
崔杰带着自己的弟子小李于晚上8点赶到了事发现场。
脏水、黑夜、陡坡、高草丛,这是打捞现场的情形。潜水队员先利用超强力磁铁在水上进行排查,确定水下有笨重钢铁。随即,六十多岁的崔杰和潜水员小李攀下10多米高的土坡来到积雨湖边。在崔杰牵绳指导下,小李背上氧气装备,纵身跳进了漂满杂物的污水湖中,1分钟、2分钟、3分钟、5分钟……就在岸边上人们猜测水下究竟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潜水手电向水面射出一道强有力的光。这是在告诉崔杰,水下工作搞定。
晚间21点20分,伴着起重机的隆隆轰鸣,一辆已经变形报废的起亚轿车终于淌着泥汤从水中吊起。而小李在水下的几分钟工作,是将起重机缆绳成功系到事故车上。
这场交通意外后来被警方认定是起亚车主和同伴直接冲进了湖里,因来不及跳出车窗,双双罹难。崔杰负责打捞的是车子,打捞费由死者家属支付了9000元。
“水下作业需要一定的潜水经验,在浑浊的水下绑汽车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崔杰谈道,正真的水下打捞比作为娱乐健身的潜水活动要困难,水质条件差,对水底环境的不熟悉就是其中的原因。
2011年8月25日凌晨,崔杰接到昌平区警方的电话,称有一男子在昌平砂石场废弃矿坑里游泳溺水身亡,让他去打捞尸体。
这次打捞,崔杰花了两小时才把尸体从水底弄上岸。崔杰没有担心打捞费用由谁出的问题。因为民警在电话里称由死者所在的单位来支付。
“即使单位没有支付,我也不在乎打捞费没有着落。”崔杰说,目前北京市溺亡打捞通行的做法是——谈妥打捞费后才出动。一般打捞队负责人会与家属等事先在电话里谈妥价格,有时民警代为传达,“民警在中间就像是个中介。”
崔杰说,因为每年都跟北京市各区的警方打交道,警方也熟悉了打捞队提出的价格,他们先与家属和单位提出打捞费的事,再跟崔杰这样的打捞者联系让其去打捞。“如果溺亡的死者没有支付打捞费,警方也会给我们的。”目前,崔杰跟海淀、怀柔、密云和朝阳四区有过合作,打捞费一般在6000元左右。
这次打捞结束后,老崔回到朝阳区亮马桥附近的住处,刚脱完衣服准备睡觉,又一个电话打进来,是怀柔区某治安支队的副队长,称有一外地人在怀柔水库游泳时溺水死亡,让他赶紧去打捞。
怀柔的这次打捞,崔杰收获了8000元打捞费,是死者家属支付的。
“为什么打捞费定在6000元左右?”面对记者的质疑,崔杰算了一笔账。6000元打捞费包括,支付给两三个助手、司机的劳务费,然后是潜水服等设置的折旧费。剩下的两三千元钱左右才算是打捞的利润。
如果碰到特殊情况,比如说冬天打捞,或者是在作业难度比较大的深坑里打捞,费用又会高出几千块钱。
溺亡打捞的质疑
近两年,民事尸体打捞交由社会性质打捞队具体实施,在没有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漫天要价、治安隐患、打捞队员“见死不救”等等问题也随着媒体的报道不断显现出来。2009年,湖北荆州大学生溺亡,渔民牵尸索价曾深深刺痛了全国舆论的神经。2011年发生在通州区的小孩溺亡事故前,北京也曾发生过一起打捞队员现场讨价还价的事情。
崔杰称,普通人包括死者的家属对打捞常常有这样的误解,如果因为价钱没谈拢,没有参与打捞,就会被指责“见死不救”,“赚死人钱”。“其实,我们是捞尸,并非救人。”崔杰常会跟人解释道,溺水后,人在淡水中三到五分钟、海水中六分钟左右肺泡就已破裂,超出这个抢救时间生命就无法挽回。“我们接到电话去捞人,一般都是尸体已沉入水底了。”
崔杰称自己喜欢干潜水的工作,但他不喜欢自己干的工作被人称做“商业打捞”,更愿意称为“民间打捞”。
目前北京市各级公安部门内部都有北京市各潜水俱乐部的电话,一旦发生溺水事故,一些潜水员会接这样的打捞活儿干。“得有一定的潜水资质才能干打捞业务。”崔杰谈道潜水员一般要有世界潜水联合会CMAS等颁发的证书。
快浪潜水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潜水教练告诉记者,一般潜水俱乐部并不愿意接打捞的业务,因为跟潜水培训等业务相比,溺亡打捞的收益并不高,有时是“吃力不讨好”。
这位潜水教练谈道,水中打捞溺亡人士有他的特殊性,即使有一定的潜水资质也不一定能胜任。一般水中打捞的能见度很差,或者水流速度快,打捞范围广,跟娱乐性质的潜水有很大区别。
崔杰认为,打捞死者最困难的首先是复杂的水下环境。一个是水温难以承受,二是水里垃圾比较多,只能靠双手去探试。在秋冬季节凄冷无比的北京,没有干性的专业潜水服,根本就下不了水。
还有一点,由于水中被浸泡的尸体容易脱皮,水下超过5米幽暗光线情况下有色差的产生,如果突然遭遇尸体,要承受一定的心理压力。
对于水下作业的潜水员来说,最容易受到的伤害是面部挤压伤和肺部气压伤。因为常年打捞,60多岁的崔杰现在也落下了后遗症,在记者采访时,他不断咳嗽,称“呼吸系统不好,这几年的冰下打捞作业对身体伤害挺大”。2007年1月22日在昌平沙河打捞两个小孩的经历,是他印象中最寒冷的。
“当时水温就4度左右,当天晚上捞出一个,第二天接着下水捞,一共在水里呆了3个多小时。最冷的是出水那一刻。”崔杰回忆那次穿的是湿式潜水服,河水浸过潜水服贴着皮肤,而更令人胆寒的是,晚上回家脱衣服时发现,“居然把死者的头发带回家了。”
民间打捞何时正规化
2011年11月末,崔杰也接到通州区警方的电话,“主要是询问我打捞费用是多少。”崔杰不清楚这是否跟11月24日发生在通州区潞城镇的溺水事故有关。
面对这些指责,崔杰认为,现在有些潜水俱乐部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打着“溺亡打捞作业”的名义,出现上万高价的打捞费,甚至不给钱不下水。这对社会整体造成了很多负面的影响。归根到底,有潜水资质的队伍怕没有费用保障,而没有资质的,又缺乏道德操守。
民事打捞应该是一种公益行为,他希望政府可以把这件事情承担起来,让自己受雇于政府,操作起来就正规一些。
北京市人大代表张风曾就北京市溺亡打捞工作向公安机关提出过建议。据张风调查,北京市夏季河湖水域情况复杂,冬季水面冰情不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多,溺亡事故时有发生,与北京市警方合作打捞队处理的大小事故平均每年都在30至40起,加上普通社会人员自行打捞,尸体漂起,遗体无法查找等个案累计,过去10年间,平均溺水死亡人数约在数十人以上。
张风认为,现行主要采取民间作业组织与警方协作,由警方协调沟通,社会性质潜水打捞队进行具体实施的方式存在公共治安隐患。其中,溺亡打捞该不该收钱,收多少,应由谁来买单始终是事故现场及事后最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关键所在。
张风建议,将一直长期固定、制度健全的民间溺亡打捞协作团队纳入政府公共应急编制内,是改善目前溺亡打捞作业混乱收费的必要手段。同时,为了有效提高溺亡打捞工作效率,应设立类似“110”、“999”之类的专项报警电话。
虽然目前溺亡打捞名义上已由巡特警支队管理负责,但真正实施的还是靠这些民间打捞队伍。张风告诉记者,民间队伍因为工作增多,设备条件已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例如:冬季破冰打捞所需的冰潜呼吸器、干式潜水服,以及车辆、空气压缩设备等。
这一点,崔杰感触最深,2008年1月19日,崔杰接到任务协助民警打捞海淀区太舟坞段一落水别克轿车(当时并不清楚车内人员逃生与否),在化粪池这样几乎不具备潜水条件的“水域”,崔杰没有封闭的潜水设备,只能用嘴含普通呼吸管裸露头部下“水”作业,此事当时引起京城各大媒体强烈反响,然而在对潜水员敬业的一片赞扬声背后,少有人知,崔杰本人因这次打捞而被细菌感染身患皮肤病。
从2012年开始,年过六旬的崔杰说自己要逐渐退出打捞尸体这行,“主要是干这行得了病。”未来,打捞工作主要依靠他带的徒弟。
2011年11月24日中午,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11岁男孩刘晓路在回家路上与同学打闹,不慎掉进武兴路北侧排水沟,十几分钟后溺亡并沉入水底。事发后,刘晓路母亲向附近的甘棠派出所报警,请求民警把孩子打捞上岸。但涉事民警称,派出所不是专业的打捞队,无法下水打捞。孩子溺水应由专业打捞队打捞,打捞费用由被救方来承担。
由于刘晓路父母没有答应打捞队提出的1万元打捞费,最后打捞队拒绝前来。
此事,有媒体以“通州民警勒索万元打捞费”,“小学生河边溺亡,民警要求打捞费打捞”,“公民遇险救援费用应由谁出”等为题多次转载,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方圆》记者就溺亡打捞采访到了北京市一名资深的打捞者崔杰,他对那次打捞队的拒绝有着自己的看法。
误打误撞入溺亡打捞行业
“打捞队索要的费用过高。”这是崔杰的第一想法,崔杰是北京最早从事民间打捞的潜水员,他告诉记者,报道中的打捞队没去打捞,并且事先在电话里谈价钱的做法无可厚非,“毕竟,人家也是打捞企业,付出是要成本的。”但他提醒到,如果打捞队去了现场,再跟人家价钱的做法就坏了规矩,“万一家属不给钱,你是捞还是不捞呢?”
崔杰说,先讲价付款,后下水是行规,打捞队伍最顾虑的是,如果把尸体打捞上来后,家属往往情绪上很悲痛,打捞费不好收取。
今年63岁的崔杰,在北京的潜水圈算得上知名。1994年,崔杰组建了北京是第一家民间潜水俱乐部——海鹰潜水俱乐部。俱乐部的业务主要是给会员培训潜水,至于参与北京市溺亡打捞是后来误打误撞碰上的。
1999年,崔杰第一次下水捞人纯粹是出于“好心做善事”,当时颐和园北宫门附近有人落水溺亡,崔杰刚好路过,一时救人心切,脱了外套,跳进水里将人打捞起来,当场引来旁观者的喝彩,后来到场的民警也记住了这个会潜水捞人的崔杰。
此后,崔杰义务协助民警打捞过几次。在当了几次“做好事不收钱”的雷锋后,崔杰再打捞时,就会收取一定的费用。“1990年北京亚运会之前,民间、警方都没有专门的潜水打捞队伍。我也是被人发现才干这行的。”当时,溺水者尸体打捞主要由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负责,像崔杰这样被发现具有潜水打捞能力的人士还并不多。
北京市溺亡者打捞工作开始交由专门的打捞公司处理是始于2004年。当年8月,北京市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案件等以外的溺水死亡打捞一律交给本市潜水俱乐部负责,警方负责从中牵线。
“一般是警方先接到报警有溺水事故发生,然后联系我们去参与打捞。”关于当时公安的决定,崔杰的看法是,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潜水队人数不多,负责水下赃物证物打捞、水下刑事案件和首都的水下安防等任务,已经负荷不来了,没有时间负责民事尸体打捞。
2004年10月22日中午,一男子在东坝河橡胶坝段捞鱼时,不慎沉入河中身亡。晚上9时许,海鹰打捞队的崔杰接到警方的通知,拿着绳钩在出事地点旁边打捞。经过1小时努力,晚9点56分崔杰把尸体捞出水面。
“那次打捞我没有要打捞费,因为他们死者家里实在是太穷了。”这是崔杰第一次正式跟警方合作的情形。
也就是从2004年起,崔杰每年开始有固定的尸体打捞来源。2004年18具,2005年21具,去年2011年,崔杰参与打捞事件13起,这些都被他记在一本叫“作业心得”的日记上。
打捞费用怎么定
2011年7月29日的密云县左堤路蔡家湾一带,持续多场的强降雨把左堤路拦河大坝内侧的低洼地填满,变成了一个漂满杂物的雨水湖。那天,先是一副机动车牌照漂起,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注意,随后又漂起了两具尸体。
据村民估计,雨水灌满的洼地至少有四五米深。但湖底还有什么?如何打捞?复杂的现场状况难住了赶来的警方,随后民警打算让崔杰出马。
崔杰带着自己的弟子小李于晚上8点赶到了事发现场。
脏水、黑夜、陡坡、高草丛,这是打捞现场的情形。潜水队员先利用超强力磁铁在水上进行排查,确定水下有笨重钢铁。随即,六十多岁的崔杰和潜水员小李攀下10多米高的土坡来到积雨湖边。在崔杰牵绳指导下,小李背上氧气装备,纵身跳进了漂满杂物的污水湖中,1分钟、2分钟、3分钟、5分钟……就在岸边上人们猜测水下究竟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潜水手电向水面射出一道强有力的光。这是在告诉崔杰,水下工作搞定。
晚间21点20分,伴着起重机的隆隆轰鸣,一辆已经变形报废的起亚轿车终于淌着泥汤从水中吊起。而小李在水下的几分钟工作,是将起重机缆绳成功系到事故车上。
这场交通意外后来被警方认定是起亚车主和同伴直接冲进了湖里,因来不及跳出车窗,双双罹难。崔杰负责打捞的是车子,打捞费由死者家属支付了9000元。
“水下作业需要一定的潜水经验,在浑浊的水下绑汽车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崔杰谈道,正真的水下打捞比作为娱乐健身的潜水活动要困难,水质条件差,对水底环境的不熟悉就是其中的原因。
2011年8月25日凌晨,崔杰接到昌平区警方的电话,称有一男子在昌平砂石场废弃矿坑里游泳溺水身亡,让他去打捞尸体。
这次打捞,崔杰花了两小时才把尸体从水底弄上岸。崔杰没有担心打捞费用由谁出的问题。因为民警在电话里称由死者所在的单位来支付。
“即使单位没有支付,我也不在乎打捞费没有着落。”崔杰说,目前北京市溺亡打捞通行的做法是——谈妥打捞费后才出动。一般打捞队负责人会与家属等事先在电话里谈妥价格,有时民警代为传达,“民警在中间就像是个中介。”
崔杰说,因为每年都跟北京市各区的警方打交道,警方也熟悉了打捞队提出的价格,他们先与家属和单位提出打捞费的事,再跟崔杰这样的打捞者联系让其去打捞。“如果溺亡的死者没有支付打捞费,警方也会给我们的。”目前,崔杰跟海淀、怀柔、密云和朝阳四区有过合作,打捞费一般在6000元左右。
这次打捞结束后,老崔回到朝阳区亮马桥附近的住处,刚脱完衣服准备睡觉,又一个电话打进来,是怀柔区某治安支队的副队长,称有一外地人在怀柔水库游泳时溺水死亡,让他赶紧去打捞。
怀柔的这次打捞,崔杰收获了8000元打捞费,是死者家属支付的。
“为什么打捞费定在6000元左右?”面对记者的质疑,崔杰算了一笔账。6000元打捞费包括,支付给两三个助手、司机的劳务费,然后是潜水服等设置的折旧费。剩下的两三千元钱左右才算是打捞的利润。
如果碰到特殊情况,比如说冬天打捞,或者是在作业难度比较大的深坑里打捞,费用又会高出几千块钱。
溺亡打捞的质疑
近两年,民事尸体打捞交由社会性质打捞队具体实施,在没有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漫天要价、治安隐患、打捞队员“见死不救”等等问题也随着媒体的报道不断显现出来。2009年,湖北荆州大学生溺亡,渔民牵尸索价曾深深刺痛了全国舆论的神经。2011年发生在通州区的小孩溺亡事故前,北京也曾发生过一起打捞队员现场讨价还价的事情。
崔杰称,普通人包括死者的家属对打捞常常有这样的误解,如果因为价钱没谈拢,没有参与打捞,就会被指责“见死不救”,“赚死人钱”。“其实,我们是捞尸,并非救人。”崔杰常会跟人解释道,溺水后,人在淡水中三到五分钟、海水中六分钟左右肺泡就已破裂,超出这个抢救时间生命就无法挽回。“我们接到电话去捞人,一般都是尸体已沉入水底了。”
崔杰称自己喜欢干潜水的工作,但他不喜欢自己干的工作被人称做“商业打捞”,更愿意称为“民间打捞”。
目前北京市各级公安部门内部都有北京市各潜水俱乐部的电话,一旦发生溺水事故,一些潜水员会接这样的打捞活儿干。“得有一定的潜水资质才能干打捞业务。”崔杰谈道潜水员一般要有世界潜水联合会CMAS等颁发的证书。
快浪潜水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潜水教练告诉记者,一般潜水俱乐部并不愿意接打捞的业务,因为跟潜水培训等业务相比,溺亡打捞的收益并不高,有时是“吃力不讨好”。
这位潜水教练谈道,水中打捞溺亡人士有他的特殊性,即使有一定的潜水资质也不一定能胜任。一般水中打捞的能见度很差,或者水流速度快,打捞范围广,跟娱乐性质的潜水有很大区别。
崔杰认为,打捞死者最困难的首先是复杂的水下环境。一个是水温难以承受,二是水里垃圾比较多,只能靠双手去探试。在秋冬季节凄冷无比的北京,没有干性的专业潜水服,根本就下不了水。
还有一点,由于水中被浸泡的尸体容易脱皮,水下超过5米幽暗光线情况下有色差的产生,如果突然遭遇尸体,要承受一定的心理压力。
对于水下作业的潜水员来说,最容易受到的伤害是面部挤压伤和肺部气压伤。因为常年打捞,60多岁的崔杰现在也落下了后遗症,在记者采访时,他不断咳嗽,称“呼吸系统不好,这几年的冰下打捞作业对身体伤害挺大”。2007年1月22日在昌平沙河打捞两个小孩的经历,是他印象中最寒冷的。
“当时水温就4度左右,当天晚上捞出一个,第二天接着下水捞,一共在水里呆了3个多小时。最冷的是出水那一刻。”崔杰回忆那次穿的是湿式潜水服,河水浸过潜水服贴着皮肤,而更令人胆寒的是,晚上回家脱衣服时发现,“居然把死者的头发带回家了。”
民间打捞何时正规化
2011年11月末,崔杰也接到通州区警方的电话,“主要是询问我打捞费用是多少。”崔杰不清楚这是否跟11月24日发生在通州区潞城镇的溺水事故有关。
面对这些指责,崔杰认为,现在有些潜水俱乐部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打着“溺亡打捞作业”的名义,出现上万高价的打捞费,甚至不给钱不下水。这对社会整体造成了很多负面的影响。归根到底,有潜水资质的队伍怕没有费用保障,而没有资质的,又缺乏道德操守。
民事打捞应该是一种公益行为,他希望政府可以把这件事情承担起来,让自己受雇于政府,操作起来就正规一些。
北京市人大代表张风曾就北京市溺亡打捞工作向公安机关提出过建议。据张风调查,北京市夏季河湖水域情况复杂,冬季水面冰情不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多,溺亡事故时有发生,与北京市警方合作打捞队处理的大小事故平均每年都在30至40起,加上普通社会人员自行打捞,尸体漂起,遗体无法查找等个案累计,过去10年间,平均溺水死亡人数约在数十人以上。
张风认为,现行主要采取民间作业组织与警方协作,由警方协调沟通,社会性质潜水打捞队进行具体实施的方式存在公共治安隐患。其中,溺亡打捞该不该收钱,收多少,应由谁来买单始终是事故现场及事后最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关键所在。
张风建议,将一直长期固定、制度健全的民间溺亡打捞协作团队纳入政府公共应急编制内,是改善目前溺亡打捞作业混乱收费的必要手段。同时,为了有效提高溺亡打捞工作效率,应设立类似“110”、“999”之类的专项报警电话。
虽然目前溺亡打捞名义上已由巡特警支队管理负责,但真正实施的还是靠这些民间打捞队伍。张风告诉记者,民间队伍因为工作增多,设备条件已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例如:冬季破冰打捞所需的冰潜呼吸器、干式潜水服,以及车辆、空气压缩设备等。
这一点,崔杰感触最深,2008年1月19日,崔杰接到任务协助民警打捞海淀区太舟坞段一落水别克轿车(当时并不清楚车内人员逃生与否),在化粪池这样几乎不具备潜水条件的“水域”,崔杰没有封闭的潜水设备,只能用嘴含普通呼吸管裸露头部下“水”作业,此事当时引起京城各大媒体强烈反响,然而在对潜水员敬业的一片赞扬声背后,少有人知,崔杰本人因这次打捞而被细菌感染身患皮肤病。
从2012年开始,年过六旬的崔杰说自己要逐渐退出打捞尸体这行,“主要是干这行得了病。”未来,打捞工作主要依靠他带的徒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