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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当出生"诉讼的法律实践,文章探讨了各国在此问题上的不同做法以及存在的不同学说;指出医疗机构在"不当出生"诉讼中承担过失责任有助于维护自然人生育知情选择权,促进医事科技进步,改进医风医德、防范和降低先天严重残疾新生儿的出生。为避免医疗机构负担过重而转嫁负担于患者,文章界定了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及患者损害赔偿之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