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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长沙县供销合作社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改革开放以来,长沙县供销社效益一直很好,10年来,基层社无一亏损。得益于我们坚持改革,适应市场发展变化的形势,坚持集体经营,扩大规模效益。1996年,我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全年完成商品销售额11.82亿元,比上年增长265%,在消化效益工资升级和套改工资120万元的基础上,仍实现综合效益1280万元,其中报表利润318.8万元。今年上半年商品销售总额达到9.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