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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国家认为,协议解除的效力通常依当事人意思自治,若未约定则根据解除方式的不同赋予不同的法律效果。而大陆法系国家认为,协议解除乃合同自由的应有之意,法律没有必要作出专门性规定。协议解除在我国属于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合同解除的法定效果对协议解除也应当适用,并应在解除的溯及力及损害赔偿问题上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