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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湘潭市民委以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为重点,切实加强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委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民族工作的会议精神,研究和制定帮扶少数民族以及照顾、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俗、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管理等一系列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