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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通过对深圳市南山区近三年来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罚案件进行分析,对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类型、案由等进行研究,探讨对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监管对策。处罚案件资科显示,发现民营医疗机构聘用人员以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不能注册为最多,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独立开展医疗活动及医技人员跨专业执业现象也不容忽视。提出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各级医务人员及医学院校毕业生应及时开展各类医疗卫生法制教育,提高其依法执业的自觉性;针对不同性质的医疗机构。不断创断监管手段、探索教育、服务、处罚有机结合的分类监管方式;同时,应不断提高卫生监管人员专业执法技能水平,提高执法效率与质量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