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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7月开始施工的光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新泰市光明水库灌溉管理局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确保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2010年12月19日,整个工程顺利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竣工验收,5个单位工程质量被核定为优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