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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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幼儿园时我开始喜欢画画,纸上画不过瘾,就用蜡笔在客厅的白粉墙上涂鸦,踮脚站在凳子上,好像莫高窟里呕心沥血的画匠。爸军人出身,建议先揍我一顿,可妈说,让她画吧,客人可以在书房喝茶。妈这么宽容并不是想把我培养成张大千或毕加索,她对我说:做你梦想的事,成为你想成为的人———只要不杀人放火卖国求荣,你快乐我也会快乐,而且,你要懂得为快乐付出代价。最后这句话我是慢慢弄懂的。那次,巷子口新开家糖果铺,我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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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幼儿园时我开始喜欢画画,纸上画不过瘾,就用蜡笔在客厅的白粉墙上涂鸦,踮脚站在凳子上,好像莫高窟里呕心沥血的画匠。爸军人出身,建议先揍我一顿,可妈说,让她画吧,客人可以在书房喝茶。
妈这么宽容并不是想把我培养成张大千或毕加索,她对我说:做你梦想的事,成为你想成为的人———只要不杀人放火卖国求荣,你快乐我也会快乐,而且,你要懂得为快乐付出代价。
最后这句话我是慢慢弄懂的。那次,巷子口新开家糖果铺,我天天跑去买薄荷糖吃,妈除了提醒我刷牙并不多说话。可几天后我要租小人书的钱,妈拒绝:钱已经给你了,你有支配的自由,但自由的限度是每天一毛,就这样。我知道妈一说“就这样”即意味着讨论结束。多说无益,权衡再三,我选择了精神食粮。
从小我是个不听话的孩子,进学校变成了一个不听话的学生。有一阵,学校要求中午回家必须睡觉,还要家长写午睡条。但我天生觉少,躺在那里翻来覆去简直活受罪。跟妈商量用阅读代替午睡,她答应了:要是你能保证下午上课不瞌睡。啊,我现在还怀念那些美好的逃睡的夏天中午:窗帘如羞涩的睫毛低垂,电扇轻轻地吹,我躺在冰凉的席子上看唐诗、童话、外国游记、本草纲目,手边一碗冰糖绿豆汤。妈没说过开卷有益之类的话,但她不禁止我看任何课外书,对她来说,书就是书———也许可以用好不好看来区分,但没必要说是否跟学习有关。四年级我看《红楼梦》,妈远远瞄了一眼:“也许你现在还看不懂,”我闲闲翻一页:“懂———黛玉是个爱闹别扭的女孩,比我们班胡晴晴还小心眼,可她心里喜欢宝玉,宝玉也知道。”妈把最后一个饺子扔进锅里:“有道理。”
初中经常逃学,背了画夹去美丽湖写生,到图书馆翻旧杂志,或者干脆在家写诗。妈委婉提醒几次后放弃了说服的努力:“我不赞成你这样做,但我保留意见。我希望你有分寸感,而且,我不会替你向老师撒谎请假。”一定是“分寸感”三个字触动了我,我把逃学频率控制在每周两次,考试保持在十名之前。爸说以我的聪明应该考前三名,但妈说与考分相比,她更希望我有个宽松丰富的少年时代,“孔子说因材施教,”妈一边抹玻璃一边悄悄对爸说,“你得承认你女儿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妈以前当过老师,其实她常说的话就是每个孩子都不一样:尊重受教育者的个性,这是教育的前提,她说。
高中我开始有了点稿费,开始有男孩子到家里来找我———借书,还书,或者什么的。我买了一大堆美丽的画册,买了一个绿色的缎子蝴蝶结,配一条苔绿的丝绒芭蕾裙,在镜子前面照来照去。还有一次,我偷偷买了一支口红,妈妈看见没说话……我也就没用,后来她替我保存起来了。
十八岁进大学,先在经济系。当我和一大群女伴关起门听摇滚翻时装杂志时,妈会笑眯眯地敲门端来几碟自己做的绿草冰激凌,顶尖一粒樱桃。她从来没当众问过我的测验成绩。她笑着说:年轻真好。
那年我有了今生第一次约会,我告诉妈,他是世界上最聪明最可爱最英俊的男孩子(现在我已经忘了他长什么样子)。周末的夜晚,我兴高采烈地踩着舞步推开家门,看见爸正坐在客厅里开着电视打盹,我问他干嘛呢,他嘟囔说他喜欢那个侦探片。妈早就睡了。后来,男孩打电话来说对不起:他喜欢另外一个女孩———他只是把我看作一個小妹妹。我哭得枕头都漂了起来。爸摩拳擦掌,声称要去揍那个有眼无珠的小子。妈只是端来一碗汤:喝了就好啦!她微笑:相信吗?有一天你会连他长什么样儿都忘了。
大二那年我转系,转中文。当时经济专业热得像个走红大歌星,中文如式微的贵族小姐粗头乱服可怜巴巴。朋友劝我,喜欢写东西可以把它当业余爱好嘛,我说真喜欢就没法业余———就像真爱一个人,就不愿仅仅给他做情人一样。妈签字,我转了系。
毕业后,我在一家报纸做副刊编辑,闲了自己画画插图,偶尔趁约稿外出旅游一番,薪水是当初经济系同学的三分之一。妈问我是否后悔———当时我正在比照同学刚买的一件对我而言太昂贵的晚装裙动手仿做。我想了想,低头画了一道粉线:不。
妈笑了:真是我的女儿。
这似乎是一种夸奖。
选自《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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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记得祖母送他上学的情形:跟在他身后,走过黝黑树杆旁的鸡窝,走过他为她捡拾的柴垛,走过紫色的薄荷丛,走出掉落漆皮的街门,她跟左右两个石墩站在一起,双手拄着拐,眯着眼,抿着嘴笑。他也不说话,只闷头向前,走出长巷,走到村口,才敢回头。回头,错落的房屋早把通向家的小巷淹没,可是他还是能看见祖母的样子,风把她的小布衫、烟色头巾下的华发,吹得飘摇摆动的样子……每次回家,同样的场景又会出现在他面前,好像祖
阿格村的空气布满浓浓的木头味道,仿佛那些白杨树晒了整天的太阳后打出一连串饱嗝。我们进村时天已经黑了一阵,村子里没电。在汽车的灯光里看见路边摆着剥了皮的白杨木,一摞一摞的,紧靠着林带。不时看见几个维吾尔族男孩坐在木头上,车灯扫过后他们又回到夜色中。看见一个穿红衣裙的女孩,跑过马路捡一样东西,又借着车燈跑回来。细细的腰身,半高个子,扭头朝汽车望一眼,脸圆圆的,眼睛黑黑的,似乎这个晚上一过,她就会长大。
生活,总是这样散文似地过去了,虽然在那早春时节,有如初恋者的心情一样,也曾经有过所谓”狂飙突起”,但过此以往,船便永浮在了缓流上。夏天是最平常的季候,人看了那绿得黝黑的树林,甚至那红得像嫁娘的嘴唇似的花朵,不是就要感到了生命之饱满吗?这样饱满无异于“完结”,人不会对它默默地凝视也不会对它有所沉思了。那好像要烤焦了的大地的日光,有如要把人们赶进墙缝里去一般,是比冬天还更使人讨厌。而现在是秋天了,和春
2010年初冬,派出所接到一起糕点店入室盗窃案,所长指派我和老陈搭档查案。案情并不复杂,小偷是单人作案,在后半夜撬开卷簾门行窃的。只是让人难以理解,收银台的800多块钱营业款和2包苏烟原封不动,橱柜里却少了一个10寸生日蛋糕,原处留下一把揉捏成团的零碎钱:1张五元纸币、1张一元纸币、3个一元硬币、2个五角硬币、2个一角硬币,总共10元2角钱。老陈让店主回放昨晚的监控录像,发现在凌晨2:40时,有个
知了,讓整个夏天沸腾。那一波一波的天籁之声,为酷烈的空气与躁热的灵魂,润洒一碧清澈的慰籍。大自然的风物,一俟摄入人类视野,就会被涂染一抹人文色彩。《人间词话》:“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知了及其学名“蝉”,皆为人文之赋予。“道可道,非常道”。“朝闻道,夕死可矣”。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语海,凡夫不可以语道。知了,你一个区区小虫,竟然敢称“知了”———知道了,知道即了!“忽荣忽枯,忽丽忽朽”,
目前,我屋里的耗子多极了。白天,我在桌前坐着看书或写字,它们就在桌下来回游动,好像并不怕人。有时,看样子我一跺脚就可以把它踩死,它却飞快跑走了。夜晚,我躺在床上,偶一开灯,就看见三五成群的耗子,在地板、墙根串游,有的甚至钻到我的火炉下面去取暖,我也无可奈何。有朋友劝我养一只猫。我说,不顶事。这个都市的猫是不拿耗子的。这里的人们养猫,是为了玩,并不是为了叫它捉耗子,所以耗子方得如此猖獗。这里养猫,就
茶饮最主要的功能,除了解渴,就是破睡提神。这一点,古代茶人们看法非常统一。所谓“驱愁知酒力,破睡见茶功”(白居易),“六腑睡神去,数朝诗思清”(曹邺),“忧国惟生睡,降魔固有神”(曾几),“勒回睡思赋新诗”,“手碾新茶破睡昏”(陆游)……,其实说的都是明代顾元庆《茶谱》中的两个字:(饮茶可以)“少睡”。话虽如此,天下事也难一概而论。有惯例就有例外,规则就是让人打破的。我是从早到晚喝茶的。早上起来,
自我有了记忆,母亲就与灶台、与烟火联系在了一起。灶台是乡村生活的恒久风景,它和那些粗糙干裂的手掌、那些因烟熏火燎而迎风流泪的眼睛,共同构成了农家生活最本质的背景,掩映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凡常四季。有了灶台就有了安宁和温饱,就有了繁衍和生存。我清楚地记得,家里有一个大大的灶台,里面镶嵌着一口大大的铁锅。母亲忙碌之时,身影总是被白炽灯映照着,在墙壁上晃来晃去。她在灶前煮东西的时候,便把我放在厨房门口
我有好几个杯子。我的办公桌上,就有两个杯子。一个大肚子的,看起来比较敦厚,放置在办公桌一角上。杯身上只有一条几何形状似的鱼,鱼身上只有几道波浪纹似的鱼鳞。这样一只鱼孤零零游在白瓷上,好像是遗世独立的,也好像有着很大的自由。我喜欢这样简约的风格,喜欢这样一只孤单而自由的鱼,就买下了这只杯子。这杯子是在离我现在的住处大约一公里的一个商场门店里买的。这个距离我们可以步行当做散步去。那一次,我的女朋友想出
自从上了学,我就与书有了联系,但要说读书,只能够从大学算起,在此之前不过是在老师要求下的念书。有一点主动和自由度的阅读在中小学主要的对象有两种,即连环画和小说。连环画记不清数目,读过的小说屈指可数,也就是什么《战地红缨》《新儿女英雄传》《三国演义》以及一本薄薄的古代话本,以至到了大学,在城市来的同学面前自惭形秽。记得那时有过拼命读小说的想法,我的同学们就是那样做的,但幸运的是我很快放弃了那种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