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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中国政法大学冯晓青教授携其弟子撰写的《图书馆、档案馆、教育机构等的复制行为的著作权调整》列为本期开卷之作,显见是有“投桃报李”之意味的.从编刊人的角度看,此举其实既毋庸讳言亦无可厚非.而以“特稿”尊礼之,除却看重冯先生特殊的学科专业背景外,似更看重该文内在的学术品级,尤重作者将图书馆、档案馆、教育机构置放于一个“同一的观念平台”的视角、立意与取向.如果把新世纪之降我国各类型图书馆事业建设与发展的大局比做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