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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改革的重要制度,其执行效果与实现的社会公共效益受至Ⅱ广泛关注,而采购中心作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现的法定“主力军”,其表现被各方重视也是理所当然。每年年初,各地均会对上一年度的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数据资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这些数据里如采购项目次数、采购效率高低、被质疑投诉次数等重要信息都与采购中心有关,并成为对采购中心考核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