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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37年10月,根据国共两党达成的协议,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于12月正式宣布:在南方湘、赣、闽、粤、浙、鄂、豫、皖8个省13个地区活动的红军和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下辖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四个支队。1938年春,日军以华中派遣军3个师团的兵力沿津浦铁路北